作家易清华在谈及阿微木依萝的小说时说,跃然于她笔下的那些小人物,有着诸多缺陷,不谙周全之道,且孤注一掷,但他们那些貌似荒唐可笑的行径,往往直抵人性的真实与存在的本质。

《天涯》2026年第2期发表的阿微木依萝的中篇小说《美人屋》同样有着“直抵人性的真实与存在的本质”的力量。《美人屋》以魔幻叙述,书写了母女二人在郊区山中老宅生活的故事,探讨生存选择、亲情羁绊与精神出走的命题。

今天,我们全文推送阿微木依萝的中篇小说《美人屋》,以飨读者。

——编者按

美人屋

阿微木依萝

自从那天晚归之后,我母亲沈秋就像变了另一个人,再也没有去工作,在家待了快一个月。有一天早上(大概是前天或者大前天),我忍不住问她,为什么不去上班?她说,不去了。她宣布正式退休。

这一个月,我们除了到山下的城边菜市场买点儿荤菜、茶米油盐,就几乎不出门了。我们在家里翻翻书,喝一杯小酒或说闲话。我什么都不用做,陪着她就行了。她说一个人的前半生必须勤勤恳恳地工作赚钱,后半生,就应该像现在这样,在家里躺着休息。所以这一个月,她每天躺着休息,她挣的钱已超过她的吃穿用度,把我的那一份也攒够了,所以我也不需要出去工作,也可以躺着休息。我不知道一个清洁工能有多少积蓄,但她给我的信心就是这样充足。她给我保证,我们一家两口,谁也不会饿死,让我放心在家里玩着就行,钱的事儿不用操心。

其实也真用不着操心钱的事。我们虽然住在郊区的小山坡上,可我们的房子是座老宅,在这个房子里,的确有点儿东西,前面几代人的功劳,都摆在那里呢。勤劳肯干的祖辈们留下来的家当,假如我们两个,真到了危急关头,随便拿个瓶瓶罐罐去卖了,也能过一阵好日子。村里人笑我们,早晚要把家底败光。他们不懂。只要是家底,只要不想保留或发展,就早晚是要败光的,祖宗不败,后人败,后人不败别人败,反正世道是公平的,一些人有挣钱的能力,一些人呢,只有败家的能力。到了我和她这两代人,都没有结婚,也不打算结婚生子,所以我们两个的钱、我们的家底,不败留着干什么呢?沈秋说,稍微计划着败,能败到死的那一天。我们就是这样,突然变得很洒脱,但也像是很颓废,过上了一种胸无大志的生活。所以一个人只要想堕落,就不管以前如何端庄、优雅,学识多好,都能一瞬间堕落得不像样。

我们每天的伙食也不算差,吃什么有什么,当然,也有什么吃什么。我们都不挑食。

有一点不好,夜里总有邻居家的狗来踢门。我见过几只,都是矮趴趴的一些小宠物狗。它们用脑袋撞门,用屁股撞门,用爪子在门板上挠,刺刺响,又呜呜地哼唧,听上去让人害怕。

我母亲好像对这些狗的声音并不在乎,或者她也压根儿听不到吧。我问她听见狗抓门的声音没有,她坚持说没有。我不知道是真没有,还是跟我开玩笑。看上去也不像是开玩笑。她每天跟我说很多话,但就是不提门外那些讨人嫌小狗的噪声。

后来一些日子,我发觉她能一天到晚地说话,说很多很多,随便说什么,反正就是不住嘴。她也并不是完全在跟我说,很显然,她在跟空气说,有时候我甚至也没有听见她的声音,只看见她嘴唇在不停地翕动。她那神神叨叨的样子,每天的言行举止神秘而怪诞,我会无来由地联想着外面那些小狗,它们整夜地抓挠门板,好像随时要冲进来找我报仇。

可能一个人突然闲下来会出毛病。她现在就是神经兮兮,搞得我也精神紧张,神经衰弱,受到她的干扰,越不想关注,越被她牵着走。我想带她去医院看看脑神经,又怕伤她自尊心。说起来她也只不过是个中年女人,今年四十六岁,我是她的养女,她比我大十九岁,我今年二十六岁。我是她从垃圾桶里捡来养大的人,她给我起名为沈深秋。要是按照每个人能活一百二十岁计算,她还年轻得很呢。现在外面那些有工作的人,他们的退休年龄在七十岁。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有人就是这么跟我说,所有的人,不分男女,要干到七十岁才退休。说这个事儿给我听的,是我母亲的一位同事,他来劝她不要这么早退休,像清洁工这种简单的工作,应该干到拖不动扫把为止。他一脸激动,因为他觉得,七十岁退休是一个壮举,对于我们新时期的人来讲,是一件好事。我母亲当时默默听着,她什么都没有表达,或者表达了:打瞌睡。

这个人还推荐了一些养生之法。他自信只要懂得养生,科学饮食,保持健康,每个人都可以突破一百五十岁。“像那些还没熬到退休就完蛋的老家伙,”他说,“不养生,没有斗志和理想,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六十五岁就死了,应该算不负责任,算耻辱。”所以,他这位“养生达人”的生活内容基本上就是定期体检,跳健身操、游泳、徒步、登山、做瑜伽,哪怕与人斗嘴(他坚决不生闷气,有话就说,有屁就放,绝不闷着)等等,各种健身类项目统统都要试一遍,至于食物方面,更是讲究到底。

母亲曾经勤勤恳恳工作,但斗志显然不足,比不上她那些同事。她的耐心也不好,还没有等到那位同事给她继续普及“民间养生法”,就被她客客气气地请走了。

之后,一切恢复平静,她继续无事可干,在房间里转来转去,说一些乱七八糟的话。我摸不清她心里都在想些什么。有时候我想,是不是应该出去找一找邻居,让那些和她年岁差不多的女人来聊聊天(只要不聊养生)。聚在一起聊上几个小时,相当于给身体排毒。可我不知道找谁。我们以前那些熟悉的老邻居都搬走了,住进城里的房子,把这儿的房子租给了别人。那些租住的人也是城里来的,或者是来这儿旅行的外乡人,住几日就走。这儿再没有熟人了,甚至连陌生人都很少见到。房子也不是每天能租出去,大部分时间都空着。房子这种东西,一旦没有人住,就缺乏人气,就鬼气森森,比我们的老房子看着还荒芜。我总不能为了找人聊天,还特意跑到城里请一些不知底细的陌生女人来家里。我母亲还是清洁工的时候,都不乐意与人打交道,熟人都不乐意来往,何况是陌生人。但我又确实没有别的办法,她到底怎么了,除了找人和她聊天,挥发一些情绪,还能怎么办?

她是不是得了什么怪病?哎。应该就是怪病。早上我热了一杯牛奶,她转身倒进花盆,说,花饿了。现在又是午饭时间,她在一锅清水里翻动锅铲。

“深秋,你要去看看医生了。”她突然对我说。

我苦笑,说,我没病。

“你有。”她很严肃,继续翻动那一盆清水,把一碗清水端上桌,对我说,“吃吧。”

今天她好像是正常的。没有那么多话,很安静,坐在院子里的楠竹躺椅上看书。这时候,坐竹躺椅看书能冻死人,可她不在乎,裹着一条薄羊绒毯子。昨天一整天都在下雪,今天上午太阳出来照了大半天,积雪被融化了一点。

现在已经是傍晚,阳光早就熄灭。

我喊她“沈秋、沈秋”,她没有反应。我想让她进屋躺着,屋里烧着一盆炭火。她不睬。

我基本上喊她名字。我还很小的时候,她就让我叫她沈秋,那时候我大概有五岁多,有记事能力,某一天,我喊她“妈妈”,她狠狠地凶了我一顿。可能那个时候她还没有准备好当谁的妈妈,她从垃圾桶里把我捡出来并不是为了要给我当妈妈,而是不忍心看我死。那次被她凶了之后,我就一直喊她名字,想改口也改不过来,她也习惯了我直呼其名。

以前一些邻居经常说我们这一对母女像外国人,亲子之间的相处方式差别太大。沈秋也爱开玩笑,偶尔别人问她,没有结婚,哪里来的孩子?她张口就说,乱来的。搞得别人不知道怎么接她的话。当然这也是她果断凶猛的一面,一句话就能堵住那些尖酸刻薄的人。

现在没有人说我们了。耳根清净。但好像有点儿过于清净。我并不适合当一个完完全全的孤僻者,我喜欢待在家里,却又必须住在被人户包围起来的自己的家里。住在我们周围的人,可以爱我们,也可以恨我们,我都无所谓,只要他们住在周围就行。

我们那些老邻居不知道在城里过得如何。偶尔来这里住一天半天的人,可能并不能算真正的人,我都没有跟他们说过一句话,哪怕点头打招呼。只偶尔看见一道人影从那些门里进去、出来。他们比天上的星星还远,跟我们母女没什么交集,建立不了邻里之情。

我们很孤单,除了这所房子,再没有可依赖的外物。

这时候要下大雪了。

回想起一件事:

昨天傍晚有个女孩子来借伞,我对她的到来非常欢迎。我很久没有跟人说话了。敲门声响起那会儿,我高兴得心脏怦怦跳,手足无措地在原地转了两圈,我想,机会来了,我要跟她狠狠地说一通话,没准我这一生唯一的朋友就是她了。可是我看见她站在门口时,我犹豫了,始终没有开口请她进屋坐。甚至我连她的长相都不敢细看,我说话的时候,眼睛只留意在她身体的远处,只看见她模糊的身影。我隐约知道,她是个很美丽的姑娘,有一头长发,有温柔的嗓音,作为好朋友,这样的性格,真是再好不过了。假如我们成为朋友,她一定会给我带来许多有趣的见闻。我还没有去过这座城市之外的任何地方,而这个姑娘,她告诉我说,她来自很远的城市,不是这儿土生土长的人,她是个外地人。这种话很吸引我的注意力,我想知道更多的信息,却立刻又想起母亲教育我的话,要尊重别人,不能胡乱打听他人的私事,我就马上闭嘴,只对她先前那些自我介绍说了一声语气僵硬的“嗯”。她可能感觉到了,我是个不热情的人。其实我很热情。我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具体什么样子,都发生什么事儿,我其实想跟她打听这些,表达我不是一个不近人情的孤僻者。我知道只有恰当地表达能使我们成为朋友,但我又排斥这样做。和母亲一样,我一边渴望交朋友,一边又担心被人打搅了生活。在这所房子里,在我的记忆之中,没有主动邀请谁进来做客,男的女的都没有。如果有人来找我们说话或者借东西,我们也只让他们站在门口,我和沈秋两个人,一个堵在门口跟人说话(就像现在这样),一个去拿东西,我们配合默契,排斥别人进入领地。昨天就是这样,我也自然而然地把人堵在门口。她踩在雪上,一开始她想自己主动走进房门,但我朝她跟前挡了一下,不由自主地发出了拒客的信号。在那一刻,我意识到,这辈子都不可能交到真正的朋友了。我和人格格不入,就相当于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为了缓和气氛,我赶紧与她说话,我对她说,你借伞做什么?这样的雪天,打伞也不顶事。她说,什么雪?什么天?这么高的太阳你说下大雪?我说,难道没有下大雪?她说,没有,你糊涂了吧,难道我们生活在两个世界?我说,怎么可能没有下雪?你脚下踩着的雪还没有化完呢。她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一种怜悯又惊慌的神情,再看了看我们的老宅子,然后也没有再说借伞的事儿(这个时候母亲已经去找伞了),匆匆一转身,冲着山下跑去,还摔了跟头,像是落荒而逃。

“昨天那个姑娘很奇怪。”我回想完,自言自语。

沈秋一直都不搭话,不知道看什么书那么入迷。

快中午的时候,我总感觉有人鬼鬼祟祟地藏在山包上,躲在那些被大雪掩盖了还剩下一点儿树枝的背后,我走过去观察一番,又什么人影儿都不见。我再一次找沈秋说,我们好像真的被人盯上了,是不是应该采取某种防身准备?我故意在她面前慌慌张张走来走去,她视若无睹。

“昨天那个女孩可能不是来借伞,她是来踩点做贼。”我说得很大声。沈秋一句话没说,我只好放声大喊:“沈秋,你听我说话没有?”

我一个人盯着那些可疑的树梢,眼睛很吃力,一团一团的黑影飘浮在视线中。我希望沈秋放下书本,帮我一起看看外面的情况。我真的怀疑那个姑娘是坏人,虽然我昨天的本意是想和她成为朋友。现在不这样想了。我们的老宅里有瓶瓶罐罐,这些玩意儿,肯定会遭人惦记。平时注重隐私,从不透露家里具体有多少东西,也将这些老物件儿藏匿起来,可是没有不透风的墙,坏人们总会开发他们的想象。

她只盯着那本什么破书,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她对我的评价就是:从小到大精神紧张,总感觉有人要害我们母女。

我怎么能不紧张?那些瓶瓶罐罐,值不了几个大钱,然而关键时刻,也能卖了活命。

于是我又紧张兮兮地喊她“沈秋、沈秋”。

这回她听到了,但只伸了一下懒腰。

今天早上,沈秋起床,在窗口那儿伸头看了看外面,说:“好天气。”然后走到我的房间,把我也喊了起来。我早就醒了,听到她起床后走到窗边,说了那句“好天气”。催促我赶紧穿好衣服,陪她出门散步,她说这个时候,油菜花已经开了。我听后心里很苦。立刻下决心,无论如何,要带沈秋去医院看病。她已经快要五谷不分,四季不明。昨天还是雪天,现在却跟我说,这个时候油菜花开了。可我不能顶嘴。除了同情,除了顺着她的心思、配合她的心情,还能怎么办?这么多年了,我想想,也是我报恩的时候了。

她就站在房间里等我起床。看我穿好了裙子,她说,不行,这条裙子不够亮眼。换一条。一直换,换到油菜花颜色那条碎花裙子,她才满意。

我打开房门,顿时被一股阳光扑满。“奇了怪!”我感叹。在屋里躺在床上的时候,窗户那儿也没有照进半点阳光。阳光像是在我推门一刹那,临时从天上掉下来。

“你想说,昨天还下雪。”她一脸笑,笑得一点儿都不像昨天那种病态。

“当然啊,昨天下雪。”我说。

我们两个并肩站在门口。门外大雪早已融化,鲜花盛开。我检查了一下我们的大门板,发现门板上的狗抓印子一条一条,要补漆了。我指给沈秋看,她淡漠地望了一眼说:“不要因为这些小事情,破坏了我们今天的心情。”

我们关了门,走向油菜花地。一路上阳光暖和,香气四溢,沈秋步伐轻盈,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她穿这么好看的裙子,四十多岁的人了,身段还是很好。油菜花早就开了,就像她说的,再不来看,旺盛的花儿恨不得冲到我家里去。它们开得肆无忌惮,一大片山地,完全爆满。可是我明明听这块地的主人说,她搬去了城里,就管不了这块地了,也不种油菜花了。沈秋对我的疑问作了回答:这些花是自己长出来的。上一年没有收割干净的种子铺满了土地,自己长出来,自己开了花。

听起来有点儿动人。

“好好看吧。以后想看这样的景色,不一定还有这么好的心情,那时候的你不是现在的你,那时候的花不是现在的花。”她的话总是有些哲理的味道。

我们躺在油菜花地里,枕着被阳光晒暖的泥巴,眼睛望着天空。天空是钴蓝色的,风空空地吹在我们躺平的身体上方,它吹得很远又很近,有时候不带来一丝杂音,只有风单纯的声音。有时候带来河水那种响声。有时候是油菜花的味道,有时候是松树林的味道,就像一些松子从褐色的花瓣一样的松球里剥落,自己掉落在地上,被松鼠叼走,松鼠的尾巴像风声的尾巴,拖在地上,毛茸茸的,一阵匆匆忙忙地簌簌响。

沈秋用手拐了我一下,问道:“你当我的女儿,感到幸福吗?”

“不知道。”我故意这么说。

她沉默了一会儿。

“不知道就对了。不知道才是正常的。你要是告诉我,你很幸福,我会怀疑这种说法,你要是说你不幸福,我也会怀疑这种说法。你说不知道反而好,对谁都好。你是个聪明的好姑娘。”

“世界好像变了。”我转移话题。这话是发自肺腑的。自从我以为昨天是雪天,走出门却是一片温暖之地,我就充满了疑惑。实际上,那天陪沈秋出去上班,我们乘坐公交车好像走了很远的长途,平时不用一个小时就到家,那天晚上却坐车坐不到尽头,一直到深夜才回屋里。我就觉得,我们走向了一种和别人不同的生活。我们的生活从沈秋突然宣布提前退休之后,变得很安逸,很好,但是又很慌乱和空虚。害怕这种和别人不一样的生活,又害怕失去这种和别人不一样的生活。

“这就对了,能感觉到什么东西变化,是好事。”沈秋说。

“天空真蓝啊。”我说。这是发自肺腑的。

“及时行乐吧。”沈秋的声音听上去有点儿忧伤。

这个时候是下午两点,一天中阳光最好的时刻。油菜花在光线中,一会儿明亮,一会儿模糊,形成一些跳动的浮影。

“如果都像今天这样,日子就太好过了。”我说。

沈秋没吭声,听呼吸,应该是睡着了。

太阳一直照在我们身上。

沈秋在大门上题了三个字:美人屋。然后又在她自己的卧室门上题了一幅“沈秋小姐之屋”,再给我的房间门上挂一幅“深秋小姐之屋”。这么一弄,我说不出这个房子是什么味道了。她感觉良好,反复观察着她的杰作,问我这个房子的格调是不是变高了。在这所“千年老屋”里,有了几分现代的时尚感。要说这份时尚感,是优点也行,是缺点也行。所以我不知道怎么来判定。

“从今天开始,”她说,像是在宣布一件重大的事儿,“我们的生活要大变样了。”

我想,我们的生活难道不是早就从她退休那天开始,大变样了么?

她在小黑板上擦掉一些字母。那是她教我学习留下的字迹。我记得这块小黑板以前弄丢了,在我十二岁左右,扔在什么角落,直到再也看不见踪迹。可是眼下,它还挂在墙壁上,也没怎么坏,还有八成新的样子。就连那块缺一角的黑板擦都还在。

“这是怎么回事?”我想不通。

“我们过去丢失的一些东西又回来了,这是一种馈赠。”沈秋只给我这么一句简单的解释。

就在一周之前,陆陆续续跳出来一些旧物。不过,也不是完全都回来了,只有我印象很深的东西重新出现在眼前。

一只黑猫,一张旧桌子,一块发黑的橡皮擦,这三样“旧物”同一天同一时间出现。猫嘴里叼着橡皮擦,蹲在旧桌子上。

我只能将这些失而复得的东西称为“回来之物”。今天早上,我情绪平复了,有了接受它们的心理准备。小黑板回来已经三天,我偶尔跑去写几个字。早晨我给猫吃一条小鱼。菜市场买来的。我忘了,其实,它不怎么吃这种小鱼,它喜欢吃的是另一种鱼。就像人类挑食那样,它也挑鱼。过于大和过于小,包括不新鲜的鱼,它都不爱,特别依赖从前那种清水鱼,非人工养殖。所以我喊它“神仙”。我经常对它说,神仙啊,你他妈的,你到底吃不吃?这是我过去和它说话的习惯。我过去一点儿也不像个小女生,很粗鲁,沈秋花了很多心思,才把我调教成如今这样。

我现在不是过去那种暴躁脾气了,跟“神仙”说话,我还要先想一想,应该怎么说。按现在的语气跟它沟通,它不搭理。它刚出现那会儿,我几乎变成了哑巴,不知道怎么交流。但实际上,今天早晨,我一开口跟它说的,就是过去那种语调了。我觉得我的一些脾气、性格缺点或者优点,也随着那些“回来之物”回来了。

它要吃那种清水鱼,我根本没有办法满足。在我们家的小山包下,以前有一条小河,可经过这么多年,根据建设需要,河水改道,已经不走我们山下的小沟,绕到另一边的山汇入了大河。那儿的水质也不如从前,几乎捞不着鱼了。满足一只猫的食粮,一条河都不够,说起来也有点儿难以置信,可事实就是这样,那些鱼被人们捕捞得只剩下河水里的石头。

直到现在,我早上给它准备的小鱼,它都没有碰一下。那会儿我看它那个样子,恨不得一脚把它踢出去。我记得它之前要离开家去当野猫的时候,也是这么挑三拣四。沈秋提醒过,养什么都行,猫是最养不熟的玩意儿。

沈秋冷淡地说,随便它吧,这些玩意儿,它们不知道现在没有那样的鱼了,就随便它好啦。总不能要求我把过去的河水“请”回来,我又不是老天爷。

我从早晨就坐在院子里给猫织毛衣。不管怎么样,这些“回来之物”,给我的生活增添了内容,让我有事可做,过得更加充实和自在。只希望“神仙”,可别饿死了。

沈秋正翻看最后一页书,听到门口传来“神仙”的叫声。它像是在喊人。“它喊你。”沈秋说。她放下书,跑出去一看,看到猫嘴里叼着一条小鱼。鱼很嫩很鲜活,尾巴还在猫嘴上弹动。

“瞧瞧,它长本事了,自己捉鱼吃。”沈秋无精打采地笑了笑。随后,她去院子里浇花。

这些花,是在天没亮之前冒出来的,当时沈秋喊我出门看一看,我没有答应。对于这些每天回来一点的东西,我已经适应到有点儿麻木。我在读中学的时候,站在花架跟前拍了一张傻乎乎的照片:用一根手指头指着脸上的酒窝。那天气温不太高,阳光很浅,沈秋看了我的照片后的评价是:生怕别人看不见酒窝。那张照片早已不知去向。

新回来的花儿开得很旺盛,粉红色花朵的藤蔓植物,沈秋用竹竿支撑它们。

沈秋对这些“回来之物”的适应性很强,也很期待,每天上床睡觉之前的事儿就是回忆,回忆那些她觉得很重要的东西,因为我们发现的规律就是,时光里的物件,会顺着我们的回忆来到现在的生活里。所以她乐于回忆。我们也庆幸,幸亏过去的人,不会因为回忆来到我们的生活中,不然(还好她没有谈恋爱,我也没有),我们的房子里岂不是挤满了祖宗或一堆老情人。

猫叼着鱼,窜到花架上面去吃。这是它过去的习惯。过了一会儿,从花架上面掉下来一根细小的鱼骨头。它吃得很讲究,吃鱼肉,舍鱼骨。累了,它会枕着树叶休息。

自从那天沈秋宣布我们的生活要大变样之后,首先变化的是我们房子里的物件,一些旧物回到生活中,然后就是房子本身的变化,这有点儿玄乎,可事实如此。它就像鸟笼,被我们的身体吸附着,把我们两个人罩在里面,只要我们想走出去,超出地基一步,房子就像影子那样追随着我们。我们走到哪儿都“穿着”这件“房衣”。沈秋单独走出去,一模一样的房子笼罩着她;我走出去,一模一样的房子也笼罩着我。它能分身,并且不会妨碍我做事,别人给我递送什么东西,我就算在房子里,也能亲手接过来,它形同虚设,但它存在。它也能变大变小,如果走在街上,它会识趣地缩小得像一件贴身罩衣,要是我和沈秋一起走出去,房子的分身就不存在了,就会整体装着我们两个,只有我们之间的距离超过二十米远,房子才会分别笼罩着我和她。沈秋把这种怪诞的现象称为“房衣综合征”。总之,不是这所房子的问题就是我们的问题,肯定是其中一方出了毛病。

一开始我们都不习惯,觉得有点儿害羞,不敢出门,躲在家里商量对策。我们故意跺脚,拳打脚踢,想把房子从身上抖下去,但无济于事。不管如何折腾,房子始终笼罩在身上。只过了两三天时间,我和沈秋便接受了现实。我们总是这样,很快就能接受奇奇怪怪的现象。或许有赖于我们这所房子之前就带来了那么多“惊喜”。一所能将过去之物恢复到现在的房子,总会跟别的房子有些差别,住这样的房子的人,心理承受力也比其他人强。

“发生什么都不足为奇。这毕竟是一所很老很老的房子。它有自己的主意了。”沈秋的话,像是对现实投降。我也投降了。而且现在,我还觉得这样挺好的,像受虐狂那样,巴不得还有更刺激的事儿来刺激我。虽然自此之后我们就被房子套牢,走到哪里都有累赘,可至少以后就算去了远方,也还是住在自己的家里,随时随地,想要午休或到了晚间,寻一个差不多的地方,房子就会变得正常大小,落实在地面上,我们就能活动自如,恍如从没有走出那个小山坡,还在原来的地基上。

但是有一点不好,假如我和沈秋分开,一个出门,一个留在家里(老宅基地上),到了做饭时间,假如她正在用炒锅,那我就没法用,这口锅消失了一样不存在,只有她做完了菜,炒锅闲下来,我才能重新看到锅,才能用。其他物件也一样,不仅仅是厨具,房子里所有的东西,包括那只猫,只要沈秋抱着它,我就看不见,其中一方用着什么东西,另一方的房子里就找不到这样东西。只有等待对方用完了,物件儿重现,才能使用。

这也导致我们的房间里就像闹鬼,一会儿这样的东西闪一下不见了,再一下,又出现了,但不会出现在老地方。因为对方用完了不一定放在原处。比如一把刷子,可能在洗手间用的,最后沈秋把它放在客厅的桌子上,那么,就有可能,我在客厅沙发上看着看着书,面前的桌子上突然多出来一把刷子,有时候的确会被吓一跳。

我和沈秋约定,尽量不出远门,免得吓到对方。假如一定要出门,到了饭点,出门的那个人自动提前一个小时做饭,或者推迟一个小时做饭,这样就不会傻乎乎地抢厨具了。

这两天,沈秋去了外地,离家三百里。她在那个地方的天气肯定正在下雨,我留在家里,瓦片上滴落的就是她那个地方的雨。说起来很荒诞,自己家乡的屋檐上,落着外乡来的雨。但我这个地方,此时月亮好得很。两种天气行走在瓦片上。

我不知道沈秋去走的这户亲戚与我们具体是多亲的关系,从来没有听她说过我们还有远亲。最近这些日子,她突然热衷于走亲戚,就在房子跟随我们之后,她觉得出门反而方便了,不用再像过去那样打包行李,现在去哪儿,整个房子以及房间里的东西和她一起去了。以前她不怎么出门的原因在于认床,睡惯了家里的床,在外面怎么也睡不着。现在没有这个困扰了。

今天晚上,三更半夜,我被雨滴吵醒,睡一觉起来喝茶看书,干脆不睡了。沈秋可能也在熬夜,房间里的一本书,一会儿出现在客厅桌子上,一会儿出现在院子里的躺椅上。她出门的时候很遵守作息规律。今天晚上她可能遇到什么心事了。

好像有一阵敲门声,先是狗叫,然后是“神仙”叫,又恢复了寂静。我以为我听错了,竖着耳朵听了听,突然又响起两声敲门。昏昏沉沉打开门,是沈秋回来了。

“忘记带钥匙了。”她急匆匆说,脸上全是疲惫和困意。

“在外面遇到什么烦心事儿了吗?我发现你在看书。”我关了门,问她这句话。以前我给她开门,她会自己关门或等我关好门一起进屋,而这次,她慌慌张张已经走到客厅沙发上坐着了。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见我说什么。

“是啊,我一边走路一边看书。”

我给她倒了一杯水。她一口喝掉,险些呛着。看这个样子,让人猜想她是不是在外面欠债了,被人追债,逃回来的。

“我们以后还是少出去吧。”她沉默了一会儿说,“外面和我们的情况一样了,都顶着一套房子,都这样(她给我比画了几下),挤来挤去。虽然房子会缩小了贴在身上,可是每个人都披着这样一件‘房衣’,毕竟太不方便了。”

原来她是发现了这个现象才跑回来,喊我尽量不要出门,外面太挤。可经她这么一说,我反而想出去见识一下。大家都一样,是个什么景况?

说来也是缘分。我下山就遇见了第一次见我“穿”着“房衣”的那个年轻姑娘。那次我和沈秋试探性到城边散步,以为遇不到什么人,结果遇见了一个年轻女孩。她差点被我们吓出毛病,听说事后还去看了心理医生。这次见面,我们相视一笑,觉得一切太巧合了,当时下山遇见她,现在下山遇见的还是她。她和我一样,也罩着一套房子。她这套房子刚装修完,散发着一股装修材料的味道。

“怎么样?”她开口就问。

我说:“什么?”

“我的房子呀。”

我说:“挺好的。比我的老房子耀眼。”

我们就这样成了好朋友。

这是一个星期前的事儿了。

现在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她叫于小鱼。人们把我们这样的年轻女孩子之间的关系称为“闺蜜”,只要冠上这个标签,似乎就有了一种亲人的味道。沈秋则提醒我,对人保留三分,才有退路。

我觉得沈秋过于谨慎了。于小鱼又不是男人,怕她什么?

沈秋担心我涉世不深,上男人的当。她对我的要求就是,不要对一个男人太好了,对男人太好了会遭报应。我知道她说的这种逻辑在某种情况下是正确的。一个人完全对另一个人毫无保留地付出确实很危险,心里只装着这个人,整天围着他转,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什么样子,不知道自己的价值在无限的付出当中贬值。最可悲的还在于,会让这个只需要享受的男人觉得一切来得容易,他什么都不需要做,就有人主动奉献,久而久之,他对这样的情意感到理所应该,哪一天你对他稍微怠慢一点,疏漏一些,他就会质疑你的真心,会毫无羞耻地抱怨你为什么这样薄情寡义,对他如此冷淡。我知道沈秋说的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也清楚她的这种“经验”来自她姑姑的遭遇。

她给我说过,她有个姑姑住在遥远的乡下。也就是她前段时间出去走亲戚的那户人家。我是等她走完了亲戚回来打听之后,才知道她有这样一个姑姑。她姑姑年轻时候对一个男人特别好,一开始男人对她也还不错,各种甜言蜜语,可是后来她才发现,一起生活的这个男人逐渐把她当成了照顾他生活的佣人。不仅渐渐地对她的身材和言语挑三拣四,还对她发脾气,事后又跟她认错,然后再发脾气再认错,如此反复,逐步地把她的爱和付出,变得极端平淡,变得和她以前看过的某种人的生活完全一样了。她接受不了这种几乎一文不值的关系。这位姑姑在她的晚年才清醒过来。那时候她已经操劳成一个老太婆了。但她在绝望中突然就勇敢了起来,毅然离开了这个索取型人格的伴侣。离开那天,听说那个男人哭得像个婴儿,但是她呢,冷冷地一笑,随手递给他一束假花,说:“见你的鬼去吧。”自此之后,她姑姑就一直独居在某个乡下,身边空无一人,但可以想象,她过得很不赖,从来不需要别人去看她(除了沈秋)。她没有把住址告诉其他任何熟悉她的人。她算是彻底隐居在了那个地方。沈秋说的这个姑姑,相当吸引我。要是有机会,我真想跟她见一见。

沈秋这次回来,受了她姑姑的很多影响。她变得比过去更冷静。她说她要打造一种完全无情的状态。“无情才是好的。我现在不羡慕有钱人,最羡慕无情人。”她说。其实我知道这个话题应该这样来解释:一个人来人间最大的福报,就是热爱开阔的生活,爱身边普通的人们。无情只是一种寡淡的片面现象。无情而宽泛的爱,就像风吹万物,让一切复苏,也让一切沉寂,风看似无情而空乏,实则饱满。可是有一部分人会觉得,这完全是一种装神弄鬼又矫情的怪毛病。这样一概括那些非我的经验,得出一个结论:我不会爱,也不会被爱。这些人际关系对我来说太复杂,也太麻烦了。但是于小鱼跟我说,爱没有那么多道理,爱就是爱了,不要讲一些没用的东西。她这样说也有道理,她已经有个很好的追求者了。

我在山下已待了快半个月,一次都没有回到我们的小山坡上。沈秋留在家里。她充当起了“留守老人”。

我在外面见识到的东西比沈秋带回去给我的那些“场面”丰富多了。我现在跟着于小鱼,每天晃荡在大街上。看到许多“穿”着“房衣”的人,忙碌着日常的工作。他们有点儿滑稽。每个人都“穿”着自己的房子,实际上,也不是一件好事,这样一来,相当于暴露了生活底细。一些人套着豪华的房子,甚至套着好几套房子,相当于穿着好几层衣服,看上去十分笨重。一些房子还是毛坯的,一些装修得像是皇宫大院。而一些人,房子破旧,家具简陋。还有一些就更惨淡,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赤裸裸一条,穿着本身单薄的衣服,显得有些自卑、空荡,或者附带着鄙夷的情绪。没有房子的人看不惯那些“穿”房子的人,私底下将这类人称为“怪物”或“败类”,而“怪物”,尤其是那些穿了好几套房子的“怪物”加“败类”,又将这些穿不起房子的人称为“光杆杆”或“秃尾巴鸟”。他们私底下互相敌视和嘲笑,面和心不和。

我每天闲下来听这一群人说那一群人,又听那群人说这群人,听完觉得,人这种东西,本质上十分渺小和无知。让这些人互相理解和同情,相当于要一只斑鸠变身白马。

事实就是,我最后也只能去爱这样一群人。我给自己一些说法,又解释出另外的答案,终于感到内心平静了。

“不是每个人都有本事套着一套房子的,知道吧。”于小鱼说。

“知道。”我边胡思乱想,边回答她。

我们继续走在大街上。我想了想,我要去爱他们,不去讨厌他们,当我听到这群人取笑那群人的时候,我也跟着笑,听到那群人大骂这群人的时候,我也添上一句“杀千刀的”。这很管用。虽然他们并不会因此将我当成好朋友,但起码会相信,我是合格的听众了。作为一个听众,我只需要做到盲从。

从今天早上到中午,我们一直都在街上漫游。于小鱼是个喜欢徒步的家伙,她能一直走,走一天都不喊累。我可能也有徒步的天赋。大半天了,脚踝也不酸疼。

到了午饭时间,于小鱼坚持要干一顿好的。她习惯将吃饭说成“干饭”。显得这件事很庄重。当然,的确也庄重。我们肚子饿得庄重地咕咕叫,仿佛两个糟糕的乞丐。

我提议,就在路边摊解决午饭。减少消费。对于我们二人眼下的经济条件,路边摊是我们的福地。她不干。毕竟她刚刚有新房子“穿”在身上,这样的状态,要是蹲在路边吃饭,多没面子。在她的坚持下,我们走进了一家高级餐厅。餐厅的名字很出奇,一个吃饭的地方,取的店名却是:书房。

餐厅陈设典雅,装修别致,大堂前端的位置,布置成了舞台,一个小伙子正在吹奏他的萨克斯。在灯光下,他像个忧伤的贵族。我听得晕晕乎乎,不知道他在吹什么,表演哪一种忧伤。于小鱼却很痴情地望着萨克斯手,显出很熟悉很期待的那种样子。我到这时候总算明白了,她不是第一次偶然带我来到这儿,而是这里的常客了。萨克斯手的目光也突然飘向我们,不知他是看我还是看于小鱼,他笑了一下,笑得我有些不知所措。

沈秋交代过,男人的笑,是杀人的刀,见了要躲,保命要紧。我赶紧移开视线。躲掉他的目光和笑,可是我又很快不由自主地看回他的身上。他还没有撤回笑容和目光。我觉得他就是在看我。我们四目相对,抽不开视线。沈秋如果在,一定会针对性地咳嗽一声,将我从这种混沌之中惊醒。于小鱼用手碰了我一下。“怎么样?”她说。

我惊醒过来,内心慌乱。像我这种从来没有对哪个男人表现出这种状态的姑娘,最害怕的就是被人看穿了心思。在我和沈秋的字典里,从来没有计划过,要对哪一个男人刮目相看或者甘愿被他们所看。

现在我不仅被小伙子的笑容吸引,还无端地生出来一些愁绪。这位萨克斯小伙子身上套着的房子,不是一套简朴的小宅子。他这么年轻就有了这么好的住宅,又热爱音乐,餐厅里的小舞台虽然不算什么,可他往那儿一站,萨克斯响起,这里显然就是一个音乐王国。他直接就提高了大家的品位。我只有崇拜他的份儿。我很害怕自己崇拜他,这样会让我感到自卑。我不能因为谁而感到自卑。沈秋说,绝大多数的爱,首先第一步,就是让人感到自卑,然后才是愉悦,但愉悦的本质还是自卑。所以,她提醒,让人感到自卑的爱,就不要涉及,要赶快逃走。可我如何能处理这些事儿呢?这只不过是一家餐厅,萨克斯手也只不过冲着我们笑了一下,人家对我什么都没有表示,我们还只是陌生人,他的笑容没准是对所有客人的礼貌招呼,是我自己没有见识。假如我跟于小鱼说,快,我们两个赶紧逃走,因为我发现我可能遇到让我感到自卑的爱了。我这样去说,于小鱼会笑掉大牙。

我赶紧敲了敲自己的脑门。沈秋说,有些情感,来的时候,就像洪水猛兽,事先毫无征兆。她说得对。

于小鱼又碰了我一下。我知道她想要我回答的,无非就是说,这个男萨克斯手怎么样,帅不帅?对他心不心动之类。

我现在最不能回答的就是这个问题。

有时候,姑娘们实在是比小伙子们好色。而且在互不了解之前,就莽撞地心甘情愿自寻烦恼。在感情上,女的才是赌徒,比男的更喜欢冒险。

我正在冒险。

我的理智正在减弱。沈秋对我的训诫之词正在覆灭。

可我不能表现得轻浮。不管如何,我是沈秋教养出来的女孩子。我身上自然而然地要继承她的一些脾性,就算我的理智不复存在,可一些生活习惯和某种自尊意识,还根深蒂固。我立刻就藏起心思,平淡地对于小鱼说:“如果你指他的音乐,的确悦耳。你指他的颜值,那就不过如此嘛。”

“口是心非了吧。”于小鱼说。

她心直口快。正是这种性格让我们成了朋友。

“他等一下会过来跟我们打招呼。”她说。

我不知道她说的是不是真话。但她这样一说,我立刻就提起了精神,暗自做准备:假如他过来,是坐对面还是坐侧面?坐对面,我们就会四目相对,我不想这么近四目相对。假如坐侧面,我又看不见他了,看不见,那他过来和我们见面的意义就不大了,这次见面,就显得鬼鬼祟祟,像一场猜谜游戏。我不喜欢猜谜语。

他还是不要过来吧。有些见面,非常草率,不如不见。

可正如于小鱼所预料,他演奏完了之后,放下萨克斯,就朝着我们这边走来了。

我赶紧把沈秋的话当成了咒语,心里慌慌张张地念了起来:男人的笑,是杀人的刀……男人的笑,是杀人的刀……

但是他的笑,确实让人拔不开眼睛。

他走到于小鱼面前,先对她说了句:您好啊,小鱼儿。

听听,我就说吧,于小鱼是这儿的常客。他们早就认识。

最后他看向了我。

我不等他说话,昂起了沈秋般的脑袋,冷冰冰地抢先说了句:您好。

这时候我们的菜还没有上来,餐桌上只有一束鲜红的玫瑰花,以及两杯茶水。他大大方方地坐在了我的侧面。每次与他对话,就只能特意转头看他,这样一来,显得我很主动跟他说话的样子。我有非常好胜的自尊心,只要我稍微“关照”一下谁,自尊心就开始作祟,就会感到这种交流特别费神,快快结束为好。我盼着他赶紧离开我们的位置,趁着我的耐心还没有崩塌之前。

“要吃饭了。”我说。这句话是在下逐客令。

他和于小鱼都听出了意思。可是他们两个无动于衷,而且互相看了看,便对我哄笑起来。他们是很熟悉的朋友了,是我没有意识到,这场聚会,我可能才是多余的那个人。

“你不要这样嘛。”他说。一种很轻佻的语气。他可能经常用这样的语调安慰女孩子。我听着很不舒服。

我把沈秋的一些训诫命名为“沈秋主义”。她平时教育我,离那种油头粉面的男生远一些,她说:“小白脸没有好心肠。”他们的主要责任就是哄骗女孩子开心,使用优雅或痞性十足的语调,但同时他们的态度是:绝不为任何一个姑娘的真心负责。我当然不会完全听从沈秋的话,在她训诫我时,我心里觉得痛苦:完蛋了,沈秋完蛋了。可是她会影响我。多多少少,我会从她的言论里挑一些出来,“安装”到比如现在这样的情境中,我会不由自主用她的话来验证一些事。他现在所表现出来的,可不就是沈秋教育我时,一字一句说中的。

“你完蛋了。”我没头没脑地对这位年轻的萨克斯手说。因长期吹奏萨克斯,我总觉得,他这张帅气的脸正在变形。

他不明白我这句话从何而来。我懒得解释。他眼睁睁地看着,等我继续对他进行评价。可我只说了这么一句。吊人胃口的说话艺术,我肯定有些天赋。他寻求援助的目光投向于小鱼。

于小鱼并不想陷入我们的“争执”。她聪明地催了催餐厅服务员,她说:你们动作快一点,没看到这一桌,有你们的老板吗?

我这才知道,萨克斯手就是这家餐厅的老板。

“你是不是有点儿讨厌我?”他直白地问。

这就对了,我心想,他要是早点用这种方式和我交流,也不会背上“油腔滑调”的罪名。

“是的。”我说。

他笑了笑。

啊,我怕他笑。

即便他是个轻浮的男人,可他的笑,的确要我老命。

我承认,这是我毕生(我敢把今后的时光也算上),见到的最招摇的笑容。我抵挡不住这种在别人眼里算不了什么的诱惑。不得不说,我骨子里也是个花痴。可能我在小山坡上住得太久,见过的人少。就像那些古时候天天关在家里的高门贵族的小姐,她们总是糊里糊涂爱上一个突然闯入后院的普普通通的男人。

现在可不就是这样?我在小山坡上的家里长大,几乎不出门,偶尔出来,也跟在沈秋的屁股后面,谁也不会注意到一个清洁工的女儿,我也不会关注谁的脸,然而这次下山,我就与他毫无预测地见了面,他在台上对我露出一个打招呼的笑容,我却为之一颤。我的感情在那一瞬间被惊醒。沈秋一定会说我完蛋了,我的生命要从这里改写,她顺便还会警告我,爱上一个不知底细、莫名其妙的男人,是我一生的失败。

可我能休止这种好感么?不能。

刚刚那会儿还很抵触他来一起吃饭,这会儿,简直巴不得他天天陪我们吃饭。又害怕别人(于小鱼)会觉得我这么热情,是看上了餐厅老板的钱财。心里斗争了好几分钟,憋得自己都觉得脸红,再也忍不住了,说出来一句:“事情不是这样的。”

“你说什么?”

他和于小鱼同时问道。他们的目光像四把飞刀。

“我实在是,刚才见他在台上的时候,喜欢上他那种贵族式的孤单气质。”我说。

他们互相看看。

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我只有二十六岁,一直住在小山坡。我没怎么下山,不认识几个人。”我说。

于小鱼笑哈哈起来。

“你是不是太紧张了?”他关切地说,“并没有人查你的户口啊。”

他不这样说还好,这样一说,我竟然会感到十分幸福。除了沈秋之外,从来没有一个男性为我的心情操心。

“当然,眼下的你,实在有些庸俗,和舞台上有差别,和大路上遇见的那些男人没有什么区别。可是,一个人总有他的多面性,很多人在大部分生活里表现出来的特质也就一两个方面,而这些能表现出来的特质,要么是给人印象很坏的一面,要么是很好的一面,所以人们往往通过有限的方面把一个人定性为好人或坏人,好色之人或老实巴交的人。而这是不公正的。我们需要时间,需要很多事情来验证这个人最终的底线。即便如此,用大量的时间和事件也未必验证出这个人真正的特质,因为人性过于复杂。我在书里见识过。可是现在,没有足够的时间让我去验证,没有多余的选择,我只能挑其中一样去喜欢和尊崇。”绵延不断的句子从我嘴巴里出来。我根本管不住嘴它,像漏风的老房子,呼噜呼噜地往外翻腾。

“我叫吴玉书。”他说。

难怪他的餐厅叫“书房”。

“我叫深秋。”

“现在我们是朋友了。你不需要这么紧张。你刚才怎么了?那些话是在说我吗?”

我听了他的话,镇定一下。

“好了。”我说。这回我可以管住自己的嘴了。

于小鱼以为我刚才发疯了,不过她很聪明,知道我对吴玉书产生了好感。她凑近我的耳边:“不要担心,这是正常的表现,像你这种刚刚下山的野姑娘,突然遇上一个让你心动的人,不知道怎么面对,怎么跟人说话,怎么说话才有效果,是很正常的。”

“噢。”我应了一句,然后把脑袋埋下去,恨不得埋到遥远的沙子里。

这时候,服务员端上来一盘素炒青豆,给我们重新布置了餐具。吴玉书起身到前台酒柜,拿了一瓶红葡萄酒。

这些时日,晚上就到乡里找空地,落下房子,过夜。其实也不用跑那么远。城市里已经“与时俱进”地为我们准备了“暂住地”。就像停车位那样,收取一定费用。这些人性化的管理无疑是为我们这种流浪到城市的人提供了方便。然而我和于小鱼都没有那么多钱来糟蹋。于小鱼在城市里有小区,回到她的小区,房子就自动归位到楼上,完全不必要在外面多花冤枉钱。可她最近好长时间,都乐意陪着我四处闲逛。为了省钱,我们只能多往乡下跑,尽量跑远一些,避免缴暂住费。

我们都喜欢乡间的草木气息,尤其是这个时节的晚上,月光干净而美,让人心动。住在寂静的区域,才能感受到自己是个自由的活物。唯一不美的地方,我们必须随时保持警惕,因为住得偏僻,夜间不少野猫野狗常来光顾,抠咬窗户,随地大小便,或在墙脚根刨土,整夜嘶叫,随时要进来对我和于小鱼生吞活剥似的。

现在也很少下馆子了。除非吴玉书请我们吃饭。

沈秋虽然挣够了让我吃喝玩乐的钱,但也不能天天吃喝玩乐,只有不断地节约度日,才能让今后的生活无忧。于小鱼的家境,尤其在她刚刚买了新房的情况下,更要节衣缩食。

今天晚上,过了凌晨,我们两个才到这儿落下房子。现在,天还没亮。这个地方环境险峻,月亮还没有出来的时候,伸手不见五指。现在月亮出来了(之前云层很厚,月亮像被活埋),月光很薄,山影浓厚,照不明这片黑洞洞的山林。风呼呼直吹,我关闭了所有窗户,只留一个圆形的透明小孔,这个孔洞,是沈秋给我准备的,床对面的位置,侧睡就可以看见外面的情况。于小鱼不怕冷,她打开遮光窗帘。我们的房子并排着,她又开着一扇窗,在房子里说话,完全能听到对方的声音。这个位置,与我老家那个小山坡正对着,中间隔着城市,我现在就处于城市的这边,沈秋在城市那边。越往这个地方的前面走,离沈秋居住的地方越远。以前我也只在城市里看见过这座遥远而高耸的山脊。昨天下午,于小鱼突发奇想,要住到远一些的地方。她听说这个地方有野兽,不仅不害怕,还十分感兴趣。她怂恿我,一起来了这里。

天快亮时,我和于小鱼起床,在野地里挖了些野菜,用超市里买来的一块清汤火锅底料涮着吃。

“这是最好的一天。”于小鱼说。

我看向远处,一丛绿色植物。

“但是从明天开始,我就不能陪你四处游荡了。”她有点儿难过,走到我前方。

“为什么?”

她说:“要去挣钱。从明天开始,我和其他人一样,兢兢业业地劳动,一分一分地攒钱还房贷。”

“晚几天不行么?”

“我享受生活的日子已经告一段落了。这可能是我一生中唯一能享受的时日,往后的时间,我是一台劳动的机器。”

我想说我理解她,但这话说出来有点儿虚伪。

“我还差一大笔房子的尾款没有交。人活着,必须讲诚信,借了钱就要还。还是你比我有福气,房子虽然老旧,好在不用还债。”她这么一说,气氛就坏了。我本来还挺高兴,早晨起来,一只喜鹊停在我房檐上喳喳叫,它是吉祥鸟,在民间最受欢迎。但于小鱼现在的话,把我早上看到的喜鹊瞬间变成了悲伤的乌鸦。我不知道如何安慰她。如果我非常有钱,那么现在,为了朋友陪我游山玩水,直接帮她结清房子的尾款,也不是不行。但是,当然啦,我没有这种能力。沈秋也说过,帮人的事儿,不要用尽全力,哪怕亲生骨肉或兄弟姐妹,每个人都必须为了他们的生活去创造价值。沈秋说话向来绕口,她传授的生活经验,却越来越浸入到我的生活。

“那就把今天过好。”我对于小鱼说。

她点了点头。

今天最后的时间,我们去爬那座高山。从现在到晚上六点钟之前,还有足足的十个小时。十个小时,可以从这里到山梁上,走个来回。

还没到山顶,于小鱼就打了退堂鼓。

“时间来不及了。”她说。

她给我留下一个水杯、一些面包和一双手套,以及一件毛绒披风。

上山的路特别难走,超出预测,以为十个小时可以走个来回,谁知道快要黄昏了还在上山途中,只走到一半,应验了那句“看山跑死马”。是我拖慢了进度,第一次出远门,又是野外徒步,四周景色把我迷住了。

于小鱼匆匆与我告别,表情很无奈,说她只能陪我走到这儿了,要下山挣钱去了。既然是挣钱,我就不好挽留。“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她最后给我说了这句话。

只好由她去了。

忘记问她在什么地方工作,一个月多少钱,要不要我偶尔去看她。我追着她的背影,想喊她走慢些,或者说点儿别的,可她下山的速度比风还快些,有点儿像我们第一次见面,一溜烟不见了影子。

我愣在原地。这个地方我都没有来过。她一走,我立刻就感觉自己被鬼包围了。四周的植物和山景,也不再那么可爱,天色逐渐黑下来,风吹得像野狗叫。我有点儿恨她了。把我丢在这儿,说丢就丢。

山顶离我还有多远,只有天知道。

如果我现在下山,尤其是放快了速度冲下去,兴许还能追上于小鱼?可我要是这么做,除了被她笑话之外,岂不是显得我很无能。一个人出门远行,遇多大的麻烦也要自己面对。沈秋曾经教我,如果感到害怕,就把自己的右手食指从上到下数第二个关节,再用大拇指掐住,然后念咒语:鬼怕我、鬼怕我。这十分幼稚,骗小孩子的玩意儿。可现在我就是这样做的:大拇指指尖掐着食指中间的关节。

我必须把余下的路走完。叹了口气,像个满了一百岁的老太太,终于对自己的命数叹了口气。

天色完全黑尽之前,最基本的愿望,就是能走到离山顶不足两公里的地方。我在山下观察过,离山顶还差两公里的区域,几乎没有树木。山顶上覆盖着一些枯黄色,是一片没有高大林木的草场。只要到了敞亮的地带,我就不会这么害怕了。当然,在远处估算的两公里并不准确,实际距离可能是十几公里或更远。山顶之上又是尖耸的小山崖和土包,仿佛自然之神在塑造完了所有的大山之后剩下一些泥土和石头,不知如何安放,便随手揉捏几下,把它钉在了巨大的山顶之上,像山的小草帽。我现在必须加快速度,朝着那些草帽去。

天光一点一点变化,之前落日很美,现在黑夜凄凄,之前从树梢投下来的阳光,覆盖在山道上的落叶表面,现在树下暗淡,我像一只山妖。这条路一直通向山顶,于小鱼说,这是登山客踩出来的大路。我越走越有精神,不知道是之前那些阳光给我的力量,还是后来心里的恐惧感给我的力量,也可能是一个人走路很无聊,没有人陪我说话,反而越走越快了。刚才有只鸟飞来撞在我的头上,是一只喜鹊。它把它自己吓惨,发出了不属于喜鹊的惊慌声。

树木和风,不知道是树木的影子还是风的影子,在我眼角两边摇晃。按道理我不该这么快就到了山顶,可是我到了。看到一片有些光秃的草场,那些短浅的荒草,像大地的眼睫毛。平坦的地方很平坦,陡峭的小山崖看起来像马儿的一颗槽牙。我走上去,尽快爬到了小山崖顶部。这是高山上的高山了,完全立于最高处。山脚下远处的光景,早已模糊不清。

我沉醉于爬到山顶的得意之中。

“是深秋么?”一个寡淡的有些苍老的女人声音。

我回头看去,是个老太太。

她直杠杠地站在我背后,我转身的同时,她也打开了手电筒。照着地面然后再掉转电筒光,照着她自己的面庞。这个举动好像是在让我放心,她是活生生的人类,不是鬼也不是野人。她站的位置地势低矮,她显得更矮。

“我是深秋。”我说。

“沈秋说你可能会来看我。没想到就是今日。”她开门见山,“我是沈秋的姑姑。”

啊,沈秋的姑姑,我一直想见她。差点儿激动得叫起来。想不到她隐居的地方,是在这儿。小山崖那边,一个空地上,有一所小小的木房子,一头牦牛在木房子跟前的柱子上拴着。家里亮着灯光。

“姑婆。”我克制激动的心情,有点儿不好意思地喊了她一声。

“进屋去坐吧。”她说,顺便看看我的房子。我也没办法脱下“房衣”,这玩意儿像鬼影子,吃饭睡觉,一天二十四小时套在身上。笨笨地坐在沙发上,很拘谨,不知道如何跟她交流。

“你们这个老宅子,我以前住了很长时间。它真牢固,还没坏。”她打开话匣子。话题亲和,完全能懂得和理解我现在的处境,为了让我不那么紧张,她故意说一些熟悉的事儿。

我知道她在这个房子里住过一段时间。我现在住的房间,就是当年她住的。房子里一些摆设都没有动过,一只花瓶,一些干花,还维持原来的样子。

“我可是个有趣的老太太,沈秋肯定没有跟你说太多关于我的事儿。你跟我相处时间长了就会知道。现在你走到外面站着,看你的姑婆婆我——给你耍个魔术?”

我走出门站着,不错,她很有趣,疯疯癫癫的,在我站好了以后,她在房子门口往后一伸手,房子就缩小了立在她的手中,再一晃,她自己缩小了钻入到那个变小的房子里。她的声音变成了小嗓门,小小的房间窗户那儿,伸出来一只小小的手,丢给我一个放大镜。只有拇指那么大的放大镜,不过也不耽误我使用。用放大镜一看,她在镜子里的样子和之前的样子没有区别。“怎么样?有趣吗?”她问。

我总不能说很无聊,非常无聊。我点了点头说,真是有趣极了。她很高兴,恢复了房子的原样,重新邀请我回到房间沙发上坐着。

“我知道你在敷衍我这个老人家,但是没关系。你和我一样,都属于不会讨人喜欢、不懂得跟人聊天的笨蛋。现在我们两个笨蛋既然遇到一起了,总得找些话来说。”

我被她看穿了性格,觉得很不好意思,就更不知道如何搭话了,但是她确实渐渐地融化了我的拘谨。

“我其实很高兴的。”我说。

“我知道。”

她突然想起了正事,问我:“来这儿做什么?”

我也不知道来这儿做什么。本来这次出门,是于小鱼的主意。我纯粹就是误打误撞来了这里。

“在家里也没什么事情做。沈秋说,我们已经挣够了钱,不需要工作了。现在我闲了下来,就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一直走一直走,遇到一个朋友,那个朋友就把我带着,走到这儿来了。她中途改了主意,回去了。”

“来都来了。她急着回去做什么?”

“挣钱。还房贷。”

“噢。那你别怪她。”

“她比我勤劳。”

我们放开了话题,变得熟络起来。

沈秋在我面前对这位姑姑的描述,实在有限。真实的姑姑是个发明家(不过,她不承认这一点)。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很智能。她出门不像我们这样,拖拖拉拉毫无隐私地穿着“房衣”,她的房子完全听从指挥,要远就远,要近就近,只需要说出某些口令,房子就按照她的意思出现或消失。本来我还担心她一个人住在这里孤单,现在看来是我想多了。她要什么,就可以创造什么,就在刚刚,她吹了一声口哨,一个老头子就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你好啊,深秋姑娘。”他用很好听的普通话和我打招呼。音调标准,像个播音员。

“我不妨告诉你吧,他是我的老情人。我们已经在一起度过了大半年时间。由于他不是我的丈夫,所以你就直接喊他名字,或者喊他‘杨老先生’。我们是一个老单身汉和一个老单身女的正确组合。互相敬爱。”

“杨老先生好。”我说。

姑婆说话的路数,让我感到一些不适应,当然,用她这样的方式跟人交流,很爽快。

杨老先生出现的目的就是给我们准备吃的,一些精致的点心,两杯奶茶。然后他就回房间去了。

等我们吃完东西出来,月亮已经照明了窗外世界。风比先前小,不冷不闷,要把我吹醉了。我还从来没有遇见过这么好的夜晚,像做梦那样,除了星星没有几颗,月光好得让人想哭。想起家里小山坡附近的油菜花,那个时候的天色,和现在的天色一样,风在油菜花顶上空空地吹着。姑婆梳妆打扮一番,六十多岁的人,穿得像个粉色的小姑娘,最醒目的是耳朵上特意戴着一对狗头耳环,我捞过来仔细瞧了瞧,做工逼真,狗嘴在笑,露出狗的龅牙。她手里挎着一只很旧的竹篮子。篮子里放着分别捆扎好的假花,还有一叠全是报道各种战争和球赛的旧报纸,一些报纸的日期已经是四十多年前的了。啊,还有一些半裸甚至全裸的美女图片、一些古董图片、一些名车名表的图片,都是某个公司大量印刷的宣传图。最让我想不通的是,她折了一些用金黄色墨水涂抹的纸做的金豆子,用一根牙签粗的棉线穿起来,装在一个棉绒包裹起来的小木匣子里。所以她这个竹篮子够大,盛放的东西又多又杂。我还来不及问她准备这些做什么,她拍了拍我的脑袋说:

“走吧。我带你去看看世面。”她扬了扬眉毛,一股神秘和得意之色。

我应该很累,走不动路才对,可我精力充沛,主要是好奇心快要爆炸了。

顺着小山崖背后的一条宽路下山,与我之前上山的方向相背,这是盘山路,也是俗称的牛路。我老家小山坡上的那些牛路就是这样的。牛走的路比人走的路视野开阔,尤其将它摆放在高山上,能看见的东西就更广。一些疙疙瘩瘩的石子早就踏平了。姑婆对我说,这条路除了她,没有谁走过,哪怕我母亲沈秋来串门,也没有走过。这是她一个人踏出来的路,山下那些人,也不知道这儿有条路。“他们看不见的,”她说,“如果没有我带路,我敢保证谁都看不见。这是我自己的路。”

想起她设计的那间房子以及许多东西,由不得我怀疑她现在的说法。她要谁看不见这条路,也不是难题。

“那么,我是这条路迎来的第一个客人了。”我说。

我仔仔细细走两步,感受一下这条路有什么不同。一开始我以为是那头牦牛走的路呢。结果它从来不下山,最大的爱好也只是围着家门口底下那片平坦的草场走个来回。它连操场边的树林都很少去。所以她给那头牦牛取名“不下山”。

“你现在不要说话了。”姑婆提醒我,她显得有点儿兴奋。

我看了看,四周并没有什么异样。天空也没什么异样,月光还是那么好,云层不厚,星星不多。

“往那边走。”她手一挥。

随着她的指挥,我跟着走上了一条岔道。这条路比牛路窄,全是小石子,疙疙瘩瘩,硌脚底板。走上这条路大概十来米距离,我才发现,走在前面的姑婆的头发成了毛毛躁躁的小卷发,齐肩,被风吹得一炸一炸。晚上看起来,有点儿骇人。她刚出门那会儿,还是顺滑的披肩长发。我当时还在心里赞美和羡慕,这么大年岁的人,头发还那么青,好像一根都没有掉过,发量和发质都比我这个年轻人的好。

如果是沈秋,一定会问各种问题,她比我话多。

也许姑婆就是怕沈秋问来问去,才不愿意带她到这儿见“世面”。

姑婆说的“世面”与我们所理解的“世面”不一样。我所理解的世面,是闹哄哄的大世界,所有人聚在一起,像个大型杂耍现场。姑婆带我看的世面,冷森森的,在一条她自己踏出来的牛路上走了很长一段,又走上了这条牛路之外的岔道。这儿看起来比先前牛路上看见的景物更深幽,更像是朝着一个巨大的黑影子里钻。

我只听得见自己的脚步声了。

幸好,我的步伐很轻松地跟得上她的步伐。有几次我甚至都快超过她。

“好啦,”她说,“你睁大眼睛看看,那是什么?”

我睁大眼睛看过去,那是坟墓。

“这玩意儿,为啥要选在晚上来祭奠?”我现在明白她篮子里拿的那些东西的用处了,都是祭品。

“‘玩意儿’这个词用得好。”她说。

放下篮子,把一张报纸丢在坟头,让风卷起来,转几圈,她再一把抓回来,点燃了烧在坟面前,接着便跟我说道:“这是我年轻时候交往的第一个男朋友。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幼稚。那时候还年轻,幼稚也算不上缺点。可不管如何,我们正是因为他的幼稚而分道扬镳。他对未来的追求是:当县委书记。而当时他的成绩比狗屎还臭。后来果然如我所料,他为自己的大言不惭羞愧,远走他乡。自此我就没有见过他了。他喜欢看各种战争消息,并幻想假如自己生在战国时期,就没有张仪什么事儿了。这对狗头耳环,我是特意为他戴的。”

我准备给这位死者磕一个头,姑婆拽住说:不用。

接下来我们回到牛路上往下走。

又到了一个岔道口。又是和刚才相似的一条小路,顺着它往前,走到开满鲜花的小土堆跟前。不知道那都是些什么花,看着挺鲜艳,唯一让人疑惑的就是这么多花儿,竟然闻不到一点花香。毫无疑问,这个小土堆,不用介绍,又是一个坟墓。这是第二个坟墓了。

“这是我的第二个男朋友。”姑婆说。

我知道。不用她说我也知道。

“你仔细看那些花儿。”

我仔细看,是假花。

我扭头看她,满是疑问。

“没错,就是我干的,每次来上坟我就给他坟头上插一束假花。久而久之,就攒这么多了。”

我不好接她的话。

她说:“他跟我谈朋友的时候,最喜欢给我灌输各种‘勤俭节约’的思想,这样浪费,那样浪费,女人不能花男人的钱之类。那时候我特别喜欢鲜花,他为了一劳永逸,就送给我一朵高仿塑料花,说那东西最实惠,保存得好的话,人死了,花还在。我实在难以忍受这个用你们现在的话来说,喜欢白嫖的男人。我不是说一定要花他的钱,我并不赞同女人有这种占便宜的心,而是我厌恶一个人——不管男女,身上有这些斤斤计较的习气,让人觉得十分没有出息。而我给他买那么多东西,他却说,都是你自己愿意买,可不是我要求你买。你听听,就是这么理直气壮。随时让人觉得跟他交往纯粹是不小心掉进了茅坑。他所有的目的都是围绕在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如何不花钱又能得到年轻的女人,就用一张会说甜言蜜语的嘴,想把我哄过去给他操持家庭、生儿育女。我又不傻。就这样,我们两个毫无疑问,就告吹了。”

“吹得好。”我说。

她忍不住大笑几声,惊得旁边树林几只鸟跟着叫起来。她在坟头又插了一朵新的假花。

我没给这个听着就让人来火的二号男朋友磕头。我和沈秋一样,最看不惯男人把钱看得比他的命还重要,勤俭节约是一种美德,但方法不是这么用的。且不说我们本来也不稀罕靠人养活,单纯就是这种不尊重别人、窝囊废似的小肚鸡肠让人气愤。用沈秋的话说:“他们捂着自己的钱袋子的样子就像捂着他们的小鸡鸡。”

当然我并不是说,所有的男人都这样。我只是说,男人中的一部分,的确让人退避三舍。

我们回到牛路上继续往下走。

又是一条岔道,又是一个小土堆。

“这是我的第三个男朋友。”

她给这个男朋友献上的,就是她亲自涂抹的非常小的“金豆豆”。她小心翼翼用根棍子挑着,插到坟头上。

“这个男人和刚才我们看的那个抠抠搜搜的男人是一路货色。他比那个还多一个毛病,每次给我花指甲壳那么大一个钢镚,要念叨至少两个月。每天晚上睡觉之前,他都要说上几句:没有人爱我,没有人关心我,嫌我没有本事,嫌我穷,世界上的女人都是物质动物,她们贪财好色,善变无情。他的口头禅永远是:‘看,你们女人……’我只听他念叨两次,便落荒而逃。从此就背上了‘贪财好色、善变无情’的骂名。听说他死前还跟人说,最想见的人是我,假设看到我过得颠沛流离、食不果腹,他就死也瞑目了。”

“他对你的恨,到死也没有散。”

“哈哈,到死也没有。”

我们重新回到牛路上,往下走。

又是一个岔道。又是一个大土堆。

这个坟头和刚才的坟头不一样。这个坟头修得气派,坟前还竖着一块石碑。石碑上写了一排工整的字:书痴酒徒。

“这是你的第四个男朋友。”

我抢了她的话。

姑婆捂嘴一笑,点点头:“很好。说得没错。他就是我的第四个男朋友。”

“这个人如何呢?”我想,总不至于她谈了这么多个,一个好的也没遇上。那要多倒霉。

“你想的不错。这个男人很好,但也可能是最不好的一个。怎么说呢,有些人的性格很复杂,不能单纯地说他好还是不好。这个人就是让人说不清楚的一个。你没有办法给他一个准确的定义。”

“那你到底觉得他好还是不好?”

“不好不坏。但总的说来,我对他的印象应该不差。这种感觉我和你说不明白,我自己也是糊涂的。一些人就是这样,你不知道你爱不爱他,很诡异的一种感受和关系。”

“那就是说,你可能很爱他,也可能一点都不爱。但最有可能的是,你们其实是两个好朋友。是一种一会儿像友情一会儿像爱情的东西,把你们两个绞在了一起。”

“小小年纪,懂的倒是多。说得也很准确,我们就是这样一种状态,糊里糊涂在一起过了短暂的时日。”

“你们为什么不在一起呢?坚持坚持,就白头到老啦。我听沈秋说,有些人结婚,并不看重爱情。甚至有些人根本很排斥婚姻里有爱情。他们觉得这个东西百害而无一利。过日子就单纯地过日子,别跟对方提要求,别想爱不爱谁,恨不恨谁,被不被爱,不抱任何希望的婚姻才是最美好的状态。所以你们两个好朋友结婚,也不错呀。”

“沈秋教你这些的?”

“也不全是她教,有些是我自己想的。”

“沈秋说的不算错,你想的,也不算错。确实有人像你说的那样过。可我和他不是大家说的那种人,那是对婚姻和生活妥协的一种方式,当然也可以说,他们已经超越了我们,成为生活的智者,他们知道人类这架机器,摒除了爱情这个玩意儿,行驶在路上才能减少消耗。但我和他不能接受这种状况。我们的婚姻里必须有爱情的成分,这是一种精神追求和生活目标。可惜有一天早上醒来,他说自己说不清爱不爱我,我也老老实实跟他说,我也说不清爱不爱他。既然这样,我们就不能相互坑害,毕竟还是好朋友呀,对朋友要真诚相待。就这样,我们心平气和地分开了。后来断断续续有一些联系,但基本不关注对方的生活细节。直到他后来结婚了,我们彻底斩断往来。他结婚并不是因为他爱那个女人,而是因为那个时候,他很老很老,风烛残年,走路一瘸一拐。男人老了以后,他们就越来越同情自己,觉得很悲惨,一个人在生活里很吃力。他们多数时候也缺乏照顾自己的能力。如果一个人过日子,他们就真的把日子过得清汤寡水、冷火秋烟。他受不了晚年的孤独。”

“那他为什么不来找你?”

“我又不是回收站,他也不是垃圾,为什么走了还要回头?而且,你不知道,人是会遗忘的。我敢肯定他临死那段时期,想得最多的不是哪一个和他相好过的老情人,而是冯梦龙、曹雪芹、兰陵笑笑生、卡尔维诺、卡夫卡、马尔克斯大人。”

“噢。”

“他的晚年几乎泡在书里酒里,直到死。”

“我好像听懂了,即使结婚了,也还是孤独。只不过他确实有了一个人陪在身边。”

“他需要一个影子。”

“你不愿意做他的影子。”

“我不乐意做谁的影子。”

“嗯。”

“那要是这样的话,我倒是有点儿同情他晚年娶的那个女人。”

“有时候她们可能也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忍受这一切。照顾男人,照顾生活,把这种琐碎的东西看成使命,任劳任怨。”

“我看出来啦,你很尊重他,并且感到欣慰,起码他晚年过得还算舒服。”

“那肯定。要不然,他的坟墓我也不会这么用心。你看这儿的每一块石头,每一株植物,都是我精心布置。”

“你准备给他上什么祭品?”

“多着呢。这个篮子里一半都是他的祭品。美女图、古董图、名车、名表,还有一本书。都是他喜欢的。生前所好,都在这儿了。”

“噢。好色。”

“呵呵。”

“啊,我忘了给他带酒。”她一拍脑门儿。

这回我们一起给这个大土堆鞠躬。

我们重新回到牛路上往下走,又是一个岔道。

这个岔道和先前去看“书痴酒徒”的那条岔道一样,两边都是植物。但这条道上的植物,全是巴茅草。我时常把它们看成巨大的狗尾巴草。私下里,也喊它们狗尾巴草。就这样走在狗尾巴草中间的路上,它们几乎像扫落叶那样,把我们两个从头到尾扫了一遍。路的尽头,不是一个正常的土堆,而是一个土灶形式。灶孔黑洞洞,像昨天晚上还做了一顿饭,灶孔下面的接灰洞里,满满当当的一堆灰烬。

“这是土灶啊。”我说。

“不。是坟墓。”姑婆语气冷淡地笑了笑。

她的头发又成了一堆卷毛,乱七八糟地罩在头上。

“这是我的第五个男人。”

“他的坟墓好奇怪,像被……报复了。”

“没错,你说的不错,我就是报复他。看起来也的确是这样。本来按照我原先的设想,应该给这位伟大的先生刨一个大坑,就像他活着的时候,无比残酷和冷血,理直气壮地把我活生生地埋在生活的大坑里。跟他在一起的日子,我像只惊弓之鸟,他数落我身上的各种缺点,女权主义者、疑心病患者等等,我当时还意识不到这是一种伤害,而是傻乎乎以为他是为了让我变得更好。他也总是说‘为了你好’。所以,人不能过于懦弱,你越懦弱,别人越抓着你的软肋每天数落,让你时刻觉得自己的确如此糟糕,的确是个有罪的人。我每天都很窒息,每天面壁反省。我想我的确有错,这也错那也错,是我不会过日子,是我太个人主义,不会合乎情理地爱一个人,是我不懂得人情世故,是我特别任性,是我应该多学习包容、妥协和奉献……每天如此审问自己,得出的答案,果然是自己有错,不够宽容大度,不够优雅聪慧,不够经济独立。所以我必须改正自己,应该虚心接受他人的指正和意见。他知道我在反省,所以他有一万种心情和言辞,让我继续每天都保持在反省的状态。我像个教徒,他是个教主,在他的宗教意义中,我心悦诚服地遵循着各种教规、成为虔诚之徒。

“说起来,是我自己把他供起来了。把他供在我的神龛上。我困在自己的迷境中。我自己没有想清楚,只要我不跪拜,世上就没有“神明”,他对我就没有任何价值,他就不存在。只要我起身,他和我也只不过平齐,甚至有可能,他离我的精神需求和价值意义还矮了一个天空那么远。

“他比我聪明,或者说,他狡猾而坏。就是这样一种奇形怪状的性格,我居然会真心地爱上他,爱了那么长时间,付出那么多的心思和岁月。所以我不得不感叹,人,的确会遭报应,也的确需要时间来成长。你曾经爱了那么多人,恨了那么多人,都不算什么,最后给你安排这样一个他,才是要了你的狗命。按照从前那种性格和对生活的要求,我怎么能看上这么一个人?我可以拔腿就走,走得烟气儿都让他闻不着,可偏偏寸步难行,在这个人身上付出的感情总也收不回来。这不是受了诅咒是什么?我确定我完蛋了。就是这样,我完蛋了,彻底完蛋了。我当时无数次想,这样完蛋的日子,应该赶紧让它见鬼去。

“我像最卑贱的仆人那样讨他欢心,仿佛上辈子我杀了他,这辈子在赎罪偿还。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饭,看他的脸色,生怕自己做错了什么事儿惹他不高兴。包揽全部的家务,说好听话,跑数十公里去捞最新鲜的鱼给他吃。他爱吃鱼。我平时就喊他‘爱吃鱼先生’。光听这个名号你就该想象到,我对他用了多深的感情,但没有用。他永远像一朵飘浮不定的云,一会儿天晴一会儿下雨,喜怒无常。我在这种情绪环境中,渐渐地忘了我曾经是个很有主见的女人。他总是勾起我的同情心,当我下决心准备离开他的时候,他就突然给我下跪,喝点儿酒,然后下跪,哭得好像我是他妈。他说他一辈子只用心爱过我,是他的初恋,未来要如何如何爱我。可实际上,我知道他在装醉,在说昏话,他总是趁着一股醉意,把谎话说得非常动听,然后他首先自己就被感动落泪了。他发一次誓的有效期不会超过七天。”

“所以你又一次一次地留在了他身边。”

“是的。报应啊。只能这么解释。”

“然后反反复复地争吵,辩证?”

“对。像在拍电影。后来他知道他的演技被看穿了,就终于恢复了真实的冷淡。”

“沈秋说,大部分的男人就是这样的,很寡淡。他们说话言不由衷,性情虚伪,狂妄自大,脾气暴躁。”

“哈哈,沈秋说的未必对,但肯定对那么几句。世界上的女人也寡淡。在男人看女人的时候,大部分女人也虚情假意,也不可爱。”

“反正他至少被说中了,对吧?”

“他的确是被说中的一个。他活得像一条假死鱼。”

“那段时间你只能看着他装死。”

“可不是。”

“那样的日子有点可怕。”

“也令人憎恨。”

“你还爱他么?”

“你这话问得像个傻子。我曾经爱他,还爱他的十八代祖宗,把他的先人看得比我的先人还重要。后来我只爱自己,当然这话不是绝对的。你看我,现在把他埋在一个土灶里,让他灰头土脸的,不是挺爽的吗?一定要争取活得比他们久一点,这样你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给他们打造适合他们的坟墓了。这可不是我变态。这是一种回望。也可以说,这是我的坟墓。我把自己曾经以不同的面貌,掩葬在生活的土地上。我现在来祭拜的,其实是我自己。我曾经爱过的人,他们现在躺在什么样的坟墓里,就预示着我曾经过着怎样的生活。这看起来挺悲剧、挺可笑,也挺有意义,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一路看下来,的确好像看见了姑婆整个的生活。”

“这就对了。我带你来看,就是要你领悟,一个人就要这样爽快地活着。能爱就爱,能恨就恨,能走就走,能留就留,能花枝招展,就用不着裹得密不透风。别为难自己。别把自己过得像谁的祭品。反正到最后你看见了,都是一个一个土堆。不同的土堆罢了。”

“嗯。”

我们没给他留下任何祭品。篮子里什么祭品都没有了,只有空气。

又回到牛路上往下走。

没有岔道。抵达了牛路的终点。在我们眼前“摆着”一个巨大的土堆。比刚才“书痴酒徒”的坟墓更大更气派的土堆。

“这是山。完全是山啊。”我有点儿激动。在哪儿也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坟墓。

“你要是见过古代的王公贵族的墓,你就不会这么惊叫唤。”

“姑婆说得对。这是我的见识问题。”我有点儿不好意思。

“山”前一块高耸的墓碑,和之前的墓碑不同,这块墓碑的顶端盖了瓦片,像一扇木门上的屋檐。檐上歇了一些鸟雀,我们去的时候,惊醒了它们。在高处落下几声鸟叫后,鸟儿暂时从窝里飞走。

我凑过去,就着月光看墓碑上的字迹。上面赫然写着漂亮的三个字:美人屋。

“这不是沈秋在我家大门上写着的三个字吗?!”

“如果是那样的话,那就是沈秋搬用了这三个字。她很有品位。这个墓名我想了许久才定下来。你不要害怕,人嘛,生前住屋,死后住墓,用同一个屋名也很正常。沈秋之所以给你们的房子命名为‘美人屋’,是因为我之前跟她提起过这个名儿。当然,她不知道是坟墓上用的。”

“她知道了也会用。”

“对。她会的。”

墓碑后面是一道石板门。晚上看不太清楚,姑婆领我过去。石板上长满了很浅的草。

“很久没有打开这道门了。这是可以进去的。你想进去看看吗?”

她边说边伸手拂去石门上的浅草,一抹就掉,像灰尘那样轻而薄弱的生命。用脚底板把它们扫到一边。

我在书里看过,说民间有些老人,喜欢将自己的坟墓修得跟老祖宗的古墓一样,深深地挖下去,然后在地下建造三室一厅或五室两厅。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爱好古文化的老者,人们将他们称作“贵族老人”,他们还会偷偷花钱请值得信赖的亲朋好友打造地下宫殿,其规模,堪比地面上的别墅、豪华庄园。而外在看去,并不张扬,有些人顶多也就像眼前这个墓一样,把它仿造成一座山包。把一个相对地面上来说不大,可对于地下来说巨大的庄园别墅掩建在深处,非常耗费资金和人力,尤其是,保密工作这一项,就很费脑筋。花费这么多精神打造自己的坟墓,当然不愿意遭人惦记和破坏。坟墓里虽然没有什么值钱的古董,可他们生前喜欢的东西,必然会随葬,如果被坏人发现其生前置办的物件儿都埋进了墓穴,后果可想而知。

难道眼前这个墓,就是“贵族老人”打造的吗?

“这是姑婆最爱的人的墓吧?”我问。

姑婆忍不住大笑:“你也不想想,哪个男人会用‘美人屋’做墓名?”

“美人不分男女啊。”

“虽然不分男女,可这个名字,女性用得肯定更多。所以我不妨直接告诉你,这个墓,是个女人的墓。我先不说是谁的。你猜猜看。”

我想到了姑婆的女性长辈。我向来对亲戚辈分和称呼一窍不通,不知道姑婆的妈妈或者她妈妈的妈妈的妈妈们,我该如何准确地称呼。假如喊错了,岂不是丢了沈秋的脸。她教我多次,如何辨别亲戚的辈分,怎么称呼,我记不住。这方面我是个白痴。

“你想到是谁的墓了吗?”姑婆随口追问了一下。她的注意力并不在这句问话里。她在忙自己的事儿。使劲一推,墓门打开了。

我摇头,表示我不知道这是谁的坟墓。

“你先进去?”她说。

我不敢,往后缩了一步。

姑婆先走进去,我跟着。墓门不算矮,高个子需要弯腰。进去之后,姑婆随手关了墓门。我觉得被活埋了。可是往前走了几步,这个想法荡然无存。这简直比她小山崖上的家还更像一个家。不知道如何设置的空气循环,总之里面不会闷死人,不仅不闷,还挺舒服,温度合适。门一关,这个世界上的事儿,就是地面上的事儿了,我们只存在于这个舒适区,简直太幸福了。

房子……啊,坟墓……不,就是房子……这个房子里的两间屋,和小山崖上的布置一模一样。我穿梭在她的小院子里,地下宫殿中,一切生活的东西应有尽有。

“我知道这是谁的坟墓了。”我说。

她把上面的东西搬到了下面。

“觉得怎么样?”

“很好。”我说。

要是我死了,有这么大个地方住,就好了。我心里羡慕起来。

我们开始在地下喝茶。

喝完茶我们就看书。

看完书我们去院子里走走,随便看看。

我们去喝酒。

我们去吃饭。吃一些点心。

最后我们又回到客厅沙发上。然后呢?然后我觉得我困了。睡一觉醒来,又重复先前那些活动——吃饭,玩,胡思乱想;吃饭,玩,培养好奇心……再重复这些。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怎么样?感觉如何?”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总不能说,真他妈无聊,在下面的日子和在上面的日子一样无聊。刚才进坟墓时的那点儿新鲜感,这会儿一分都没有了。“要是住在这儿久了,就会成为一个无聊的鬼。”我说。

“你说得太对了。我们就是这样的,在上面是个无聊的人,在下面就是个无聊的鬼。人就是这样的。”

“这可怎么办?”我叹了口气,很泄气。

“没有办法,只能适应。找些新鲜的事情做一做?你也可以学习催眠术。可以先催眠自己,随时随地跟自己说,这是一种伟大的日常生活(本身就是这样)。你想想看,你连这么无聊的日子都能挺过去,难道你还不算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类么?我们来到世上,就是在训练一种非凡的能力,让自己过一种非常空虚的生活。”

“有道理。”

“所以,走吧,我们再去吃饭,再去散步。然后我们去看星星。”

“有星星么?月朗星稀。”

“你要看星星的时候,先有一种伟大的想象力,把月亮从你的眼睛里关闭。”

“像天神一样。”

“对。”

一只猫跳了出来。定眼一看,是我和沈秋的猫。

“神仙。”我喊它一声,它不理睬。在姑婆院子里的假山上一跃,就不知道藏哪儿去了。

“这是我家那只‘神仙’。”我肯定地说。

“这是我当传家宝给沈秋的。沈秋再传给你。现在它在你们那里,也在我这里。”

我们出了坟墓,在墓碑底下看星星。

“这儿所有的坟墓,都是我自己修的。没有请一个人帮忙。修坟墓的时候,我还搞了个开墓仪式。我给我自己的坟墓鞠躬、祭拜。以后我死了,我就不能给自己鞠躬祭拜了,所以我现在还活着,就每天都来这儿给自己多拜一拜。”

“以后我来拜。”我说。

“呵呵,明天你一觉醒来,这些都不存在啦。所有的一切。”

“为什么?那我不睡觉。”

“你会睡的。一会儿你就鼾声大作了。”

“我从来不打鼾。”

“上了年纪就会了。”

“我还年轻。”

“呵呵。随便你怎么说。我要搬走了。”

“姑婆,为什么你要搬走?你不愿意我时常来看你、照顾你,或者跟你说说闲话吗?”

“我不喜欢被人打扰,谁都不行。不是我对你有意见,是我的生活习惯已经形成了。既然被你发现了这个地方,那我就不愿意再住。我要把一切都搬到另外的荒无人烟的地方去。一个人的日子只有一个人无聊,两个人或者三个人,或者很多人,那就是两种无聊和非常多的无聊,我无法接受这种失控的无聊。以前我已经体验过了,现在我这么大年纪了,要过一种属于我自己的无聊的生活。一个人是可以平衡和修复这种无聊的。世界上的一切,是一个内心丰厚的自闭者创造的。”

“那你小山崖上的那个家里,不是有个男朋友吗?”

“他不一样。他只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

“可是你说,两个人就是两种无聊。”

“我回答你了,他只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

“我懂了。并不是时刻感觉到两种无聊,当你不能掌控的时候,或者他失控的时候,你们就保持自己的空间,你们就独立起来,有自己的心情出口……基本上是你一个人在虚度。”

“对。你很聪明。”

“这条牛路能搬走吗?”

“能。”

“那些岔道呢?”

“也能。”

“那些坟墓。他们的坟墓。”

“也能。一切都能。”

“姑婆,我不是故意要来这儿干扰你。我和于小鱼走啊走,就走到这儿来了。”

“不是你的错。有些人命中注定要见一面,你我就是。这就足够了。你看看沈秋,她与我有多面之缘,但即便如此,也有定数。该见就见了,该散就散了。你不要难过,也不用同情我这个老人家。我今天晚上带你来看的,给你说的,你有领悟就好,没有也没关系,慢慢就有了。你看看,你我缘分非常深厚,我的坟墓你都进去看过了,虽然在里面的日子跟外面的没什么两样,可我有的是耐心和能力,我可以把我无聊的生活,从这个山头搬运到那个山头,日子就算相似,可环境是不一样的,我的‘美人屋’在自然中流动,和风一样,和雨一样,和雪一样,也和灰尘一样,和这儿的草木的种子一样,和大风刮走的树叶一样,是很了不起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等我明天醒来,我就下山回家去。我去告诉沈秋,我们去过一种非常痛快的日子。以前我们两个只在周围活动,无论思想和身体,都没有真正的远行过一次。”

“这就对了,要远行。也要回归,你就要去追求更深远的东西,彻底追索到‘自由’这股味儿,你闭上眼睛,你想到你自己,纯粹的你自己,不是物质性的,也不是需要远行的,也不是需要回归的,也不需要爱和恨,你什么都不是,空空荡荡,什么都不存在,你就知道,你是深秋,一个空灵的自己,你开始真正地意识到,并成为这样一个人,你找到了你自己。但你知道其实没有找到。又是另外一种思考协助你登入另外一种道路。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吧?”

“我好像大概知道你在说什么。就像天空,天空是一个锅盖,如果有人能把它揭开,又能看到些什么?你要我去做的就是这样一种事情,一个有本事把‘锅盖’揭开的人。”

“对了。大概就是这样的了。就算没有沈秋,你也应该这样去过。”

“为什么没有沈秋呢?必须有沈秋。我要带她去过一种浩浩荡荡的生活。我从来没有这么激动地要去过这种日子。非常紧迫,恨不得马上就和沈秋并肩出门。她某天跟我说,要带我过一种和从前不一样的日子,可什么不一样,并没有兑现。她还年轻,应该去爱一个人,对一个人动心,哪怕对一个人死心,也要去经历这些。我们就去做点儿什么有意义的事儿,总得找点儿事情来做,培养虚度的能力,在空茫的日子里创造一些有意义和价值的东西。总得去做些什么。说起来,我还从来没有出去工作过呢,如何将一块原铁打造成绣花针,我毫无经验。”

“你决定去热爱一些细碎的东西,也去打造它们。”

“我想这样做。”

“这样做很好,然而时间飞速,有些事儿我们以为来得及,只恐怕来不及。不管怎么样,沈秋是有福气的。你要去打造一根绣花针,这个想法很好。必须争取时间。”

“时间多着呢,我在这儿只耽误一天。一天不算什么。难道就耽误一个晚上,沈秋就老啦?这不可能。她在家里温酒、煮茶、看书,逍遥着呢。我可不是于小鱼,一个念头就把她连滚带爬召回去了。姑婆,我还有个疑问。”

“你说。”

“你是怎么把他们都弄到这儿来葬着的?”

“噢,你说这个。”

“对。”

“偷呗。”

“天哪,你盗墓?”

“有什么大惊小怪,我又不是盗什么金银珠宝。”

“盗骨头也是盗啊。”

“我只盗那么一根骨头,随手掏个洞,伸手进去扯一根肋骨出来,再把洞子堵上,谁也不会发觉,就算有人发觉,也只以为老鼠挖闲洞。我敢保证,尸体本人都不知道自己身上少了根骨头。”

“只要肋骨吗?”

“只要肋骨。”

“为什么只要肋骨?万一你扯出来的不对呢?”

“不对就塞回去,再扯。”

“要是他们知道疼的话,就很疼了。”

“就像有人喜欢象牙,有人喜欢牛角,我呢,喜欢他们的肋骨。世界上有个地方的神话里说,女人是男人身上的肋骨,那我相当于只是从他们身上扯回我自己。”

后来,我们抬头看星星。不用关闭月亮,月光本来就变淡了,漫天的星子窜了出来。

第二天一睁眼睛,果然,姑婆不见了。昨晚带我走的牛路不见了。应该不见的一切,在这个山头消失得一点儿痕迹也不剩。只有纯粹的一无所有的小山崖,以及我眼睛看下去的这座大山的山腰和山脚,树木密布,早晨的冷风吹着我的屋檐。

我睡在自己的房间里。伸个懒腰,一骨碌爬起床,来到客厅,看见我的猫雄赳赳坐在饭桌上。它是在等我给它弄吃的。看来昨天晚上到今天早上,沈秋都没有管它。

顺山而下,一路狂奔。速度快得能听见罩在我身上的房顶的瓦片哐当响。下山的路,我选择了另一边,也就是姑婆昨天晚上带我走的那个方向。路当然不是那条牛路了,是一条潦草的小路。这条小路可能是飞禽走兽踩出来,并不连贯,有些地方干脆一点路的迹象都没有,我必须自己估摸着能接上前方的路而顺着踩过去,运气还算好,我走的方向是对的。反正也不走岔道,朝着山脚笔直地走下去就行。

山林非常茂盛,而昨天晚上并没有这么茂盛。我对那条牛路和岔道上的小土堆印象深刻。晚上只有一颗寡亮的月和依稀可见的星星,后半夜,月亮隐下去之后,才换了天似的,星星从天空的水井里跳出来。昨天晚上的天空特别美好,但是没有特别美好的山林。我不知道是不是昨晚没有注意到牛路之外的树木,造成了我脑海里不同的印象。

没有路的地段很多。幸好树木并不一直堵塞着视线。所以我能看见自己逐步地接近于山脚。下到山脚,就是一段平坦的路。于小鱼跟我说过,从后山下去之后,一直往前走一百米,再向右转一直走,就能走到我们的城区。这个方向更比我们之前走的那条路,节省回城的时间,只是抵达城区的位置有所不同。我没有走过这条路,但我相信自己的运气和能力。一个人总不能一直依赖旁人的领导才能将一条陌生的路走完。没有于小鱼,我也走到了山顶,见到了我的姑婆,现在没有姑婆,我也坚信可以回家。

沈秋这会儿应该还在看书,要么就是在院子里浇花。她肯定不会一个人去远行。但是,她具体在干什么呢?我挺想念她,才短短的一天时间,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一早起床,我觉得时间过了好长一阵儿,觉得已经很久没有见到沈秋。对她有了一种很悠久的思念。

我加快了下山速度。

眼前的树木有了枯竭的样子,像是很快要入冬了,被风吹着唰唰地落着叶子,像是深秋的尽头。我意识到什么。意识到季节的变化,意识到我走着的这条路。这片山林和别的山林非常不一样。当然,也许不一样的并非自然现象,而是我的心情起伏不定。我一路走着,就总是忍不住回忆和沈秋生活的那些往事。想起我的童年。一个人过一天,其实,就已经死去了那一天,所以,童年过完就没有了童年,青春期也很短命,现在的我,不知道为什么,出门那会儿我觉得我不过是个年轻的姑娘,可是短短时日,我像是已经进入中年很久了。我过去的日子仿佛都报废了,都不在了,都只剩一些琐碎的令人慌乱的回忆。我正在回忆,所以我看见的树木都变化无穷,四季在我眼前流动,岁月像一条爬虫,让人看了十分惊恐和感伤。我回头去看来的路,看不见来的路,身后只有树木,一程是秋色,一程是春色,而眼前再往前的地方,只要我多向前走几步,就的确感觉到冬风朝我迎面吹来。

我更加快速度,虽然风越来越冷了。

地上有了白雪,一步比一步厚,越走越走不动。最厚的积雪可以把我埋掉。我只好找个空荡的地方暂时歇一歇。

今天恐怕出不了山,进不了城区,回不了家。

山脚离我很近了,我知道,但就是无法一下抵达那里。积雪把我困在这儿。必须停下来休息。

“急不来的。”我模仿姑婆的语气安慰自己。

“平静。淡定。既来之则安之。”我说。

我把房子落下来,安放在一块平坦的地上。烧了一壶热水,点燃盆中火炭,屋里很快便暖和起来。“神仙”像是饿了很久,瘦得皮包骨头,看了让人想生气。我早上醒来的时候,清楚地记得给它喂过吃的,吃得也不少。真是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

我冷得手背起皱,两条小腿上,袜子一脱下来,就掉一层白花花的皮屑。我上辈子可能是一条菜花蛇。

这座老宅子,像是挺不过这个冬天。明天回到小山坡,我要找人来翻修屋顶。

雪花在窗外翻飞。暴雪。几乎看不见成形的雪片,下得夸张的时候,像大片大片的树叶。我恐怕要和老宅子一起被大雪埋葬。天气越冷,屋里越暖和,人就越困。

睡了一觉。醒来时,雪下得不那么大了。积雪很厚,只能等雪融化,一等就是三天。积雪稍微浅了一点,才抖起精神下山。终于到了山脚,往后看,挺拔的高山,看不见山尖了。我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好歹到了山脚,余下的路都好走。仰天长舒一口气,有种得以偷生的快乐。

按照于小鱼的指点,往前走。结果直接走进了一户人家。那房子像拦路打劫的窝点,正正地盖在这条路中间,从房子两边还绕不过去。路从房子的前门进,后门出。房子主人站在门口,一个白发老太太,她告诉我,路从她家房子中央穿过。“没错,”她清清楚楚地说,“要从这条路过去,您得交钱。”

话都挑明了。

我想了想,她这么老了,打不得也骂不赢。“交多少?”我妥协的语气中有随时暴怒的意思。

她家大门关着,门板又厚又高,看不出是哪个地区的建筑风格,倒是非常雄伟。光是这道门,就让我觉得很压迫。

她扫了我一眼,没说多少钱。她朝自己家屋里喊了一声:“喂,你出来看。”

从屋里走出一个和她一样老的男人。也是满头的白头发,很瘦,很憔悴,但眼神相当凶恶。他脖子上挂着一串念珠,看样子也没怎么念经,拿这串念珠做装饰而已。

“你谁啊?”他说。

这话相当于当头一棒。

我还没问他们是谁呢,倒来问我。

“过路的。”我说。

老太太好像并不关心我过路这件事。

“她有点眼熟。”她跟她男人说。

老头儿也仔细瞄了我一眼,说:“好像是。”

他们也不说过路费多少钱,就这样看着。

“我要过路。”我指着他们的大门。

“我想起来了,你是深秋。”老太太很激动,我则莫名其妙。我在哪儿也不可能认识他们两个。刚才那种恶意,我认识的人里面,没有这么老,也没有这么凶的。可她一口说出我的名字。不管我认不认识他们,他们对我肯定熟悉。看年岁,也许是我妈或者姑婆的熟人。

“我是于小鱼,他是吴玉书。”

我只当她在说胡话。天底下哪有这么老的于小鱼和吴玉书?可他们领我进了家门,那装修和布置,完全就是“书房”的样式。只不过这儿不再是人流密匝的餐厅,只是他们两个的家。墙壁上也还挂着他们年轻时候拍的结婚照。照片上就是我认识的年轻的吴玉书和于小鱼。我对比了一下她和照片上于小鱼的眉眼,没错儿,她们是同一个人。

“时间匆匆啊。”于小鱼说。

我觉得我被一股很强烈的泪流冲击着眼窝,体内像山洪要爆发。也许这就是姑婆说的:时间飞速。我终于明白她当时为何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欲言又止了。难怪于小鱼中途一刻不留转身就逃回城市。我觉得我被她骗了。她肯定是知道那座山的秘密,知道我们去的地方会消耗许多光阴。她故意把我哄到那儿去,再找理由逃走。我曾经却将她看作自己一生唯一的朋友。

吴玉书想给我吹奏一首萨克斯曲。我急忙喊他别吹,不知道为什么,那曾经非常令我痴迷的东西这会儿只让人想逃避。只能说有些爱情很短命,来得快去得更快,更可悲的是,再见到曾经爱过的人,竟然会生出来恨不得当时跟他一点儿事情都没有,过去的某些情意,完全是一种耻意。“我的耳朵吹了一晚上冷风,听不了音乐了。”我说。

他们知道我在拒绝继续交流。

谁能想到,老友相见,竟然是这种局面。她家后门的位置,挂着一面镜子,我照了照,许多天来,镜子里反馈给我的,都是我年轻的容貌,这会儿也是,没有一点儿变老的痕迹,只比刚出门那会儿长胖了点。

他们没有收我的过路费。

于小鱼送我到后门,对我说,不要怪她。我知道她想跟我解释,为什么会和吴玉书走到一起。

“被生活打败的人就是这个样子的,我跟你说,我也没有办法。”她说。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像是原谅她了。

“我给你说一些事儿你就会明白。”

我认真听着。不管如何,我还是很关心他们两个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她说:“吴玉书被一个身上房子多得让人看不清五官的女人看中,她给他开了那家‘书房’,又给他买了一座豪宅。但是最后,你知道的,我看见你喜欢吴玉书,我本来也有心撮合你们两个,可是我欠了房贷,一大笔钱,我发现我一个人还债非常艰难,尤其是我一个人在房子里待着,买了那么大的房子,然后一个人住,就会感觉房间里很空。我很孤单。于是,我给吴玉书说,我也喜欢他。那段时间,他内心很痛苦,不跟那个女人在一起,又能跟谁在一起?他不知道如何选择。有时候人为了温饱和前程,的确会把自己卖出去。卖出去又会痛苦,所以他不是个合格的‘生意人’。他很年轻,有点儿才华,可他也很穷,又不甘于平凡,尤其是他热爱吹萨克斯,糟糕的是,他的才气无法让他成为一个天才萨克斯手。他那点儿才气,也就刚好够吸引那时候刚从小山坡上下来的你。可是你说你,背着一座老宅子,住在小山坡,显然,他喜欢你清纯的模样,但无法与你住在那样的老房子里,尤其是你还乐于住在山坡上。最后他当然就选择我了。我们两个约着去爬山时,我越想越觉得,我和吴玉书是应该在一起的,刻不容缓地在一起,假如我和你去到山顶,那么我在山中浪费的时间,就足够让吴玉书变心和别的女孩子结婚了。所以我只能告诉你,我不能陪你上山了。”

她眼睛盯着我,流露出真诚的神态。

“我听懂了,吴玉书嫌我穷。”

“因为他穷。”

“可是你也穷。”

“但我买了房子,大不了和吴玉书一起还债,然后我买的房子,就会成为我们的家庭。”

“这个我也能做到。”

“你做不到。”

“我是说,从前的我能对从前的吴玉书做到。我对现在的我和现在的吴玉书,没有抱任何想法。”

“你是想说,你已经不爱他了?”

“我不否认。”

“其实根本原因在于,吴玉书觉得你和他是一类人,你们都喜欢一些很飘忽的东西,非物质的,爱自由和幻想,过不了几天好日子就要想着去哪里游荡。我看你现在急匆匆的样子,恐怕是已经想好了又要去哪儿远行。”

“可是你也爱远行。”

“是的,我比你还爱远行。可我收得住脚步,你收不住,你总是一条路非要走到尽头。我可以折返,你不会。”

“你是说,两个一模一样的人,只能一起去流浪,而不能在一个屋檐下组成家庭。”

“道理就是这样的。一人想出去,一人就必须能吸引他回家。你做不到,我做得到。吴玉书知道他需要一个能将他从远方收回来的人。他可不想一直当个孤魂野鬼。”

“那你们过得好吗?”

“可以说相当糟糕。”

“那又有什么意义?”

“意义当然是:我们还在一起。如果是你们两个结婚,就不会在一起了。”

“我不否认你是对的。我刚才跟你辩论几句,也不是要证明什么。”

“我明白。”

“我多嘴说一句,你不要生气。”

“你说。”

“你们现在住这里,拦路建房,像是……”

“抢劫?”

“对。”

“那无所谓,我们又不在乎名声。现在谁还会关心这些。我们把城里的房子卖掉,换了这座房子,盖在这儿的好处当然就是以后再也不用去还房贷,并且还能时不时收一笔很大的过路费。不,准确地说,叫劳务费——我们收了钱,也不是白拿,主动给他们提供丰盛的大餐,随便点菜。总会有些人愿意上山的,又总是会有人从这儿下来,心甘情愿给我们‘送钱’。”

“难怪你指给我这条路。”

“天地良心。那时候我还没有打算在这里安家立业。”

“有什么区别?反正都在你的计算内。”

“我起码没有收你的钱。”

“这倒是。感谢你。”

“最起码你现在的样貌非常年轻啊,生活没有把你打造成丑八怪。”

“那倒是。感谢你。”

最后我想了想,也不能白白地从她家房子里穿过。有些路,应该把账目算清楚,或者说,有些便宜,得让人占。

我给了他们一笔钱,让他们笑得合不拢嘴。

小山坡上,沈秋在院子里织毛衣。她在织一件七八岁小孩的衣服,说是给我穿的。

我不记得她还会织毛衣。或者她会织毛衣,但我忘记了这个事儿。

我踏进老宅子大门那会儿,被门槛绊了一下,我发现我的腿短了许多,声音也变小了。

“你去了哪里?”她问我。这句话平常得像有些时候她派我下山买一包盐巴半天不回来时对我说的。

“就在山下玩了一会儿。”

我肯定忘了一件很重大的事情,但这件事是什么,怎么也想不起来。过了两天,第三天早上,突然想起来了。“我是回来带你去远行的。我们应该去远行。”我激动得很。

我把遇见姑婆和遇见于小鱼两口子的事儿也说了。她只轻描淡写回了一句什么。我没听清。

我还想回忆更多的事儿,分享一些故事。可惜记性好像坏掉了。

我说我带沈秋去远行,结果变成了她带我去。

“你还小着呢,你跟我去就对了。我带你见见世面。”她这句话很耳熟,好像我在什么地方听过了。

第七天晚上,我和沈秋离开了小山坡。我们都有一种走了以后很久不回来,甚至这一生恐怕都不回来了的心情。有点儿感伤,但很坚决。这个村子里的人早就走了,所以不会有人相送,那些空空的宅子,夜色中也看不清它们。路过那片油菜花田的时候,发现有一条野狗蹿出来,这恐怕是这个村庄里唯一还活着的一条自谋生路的野狗。

一路上,我们顶着共同的老房子,大风吹来时,瓦片哐当响,窗门咚咚咚,像有人在敲。

“我觉得瓦片要被吹掉了。”我说。

“掉就掉。”沈秋大笑。她很漂亮,笑起来像个二十多岁的姑娘。我呢,我是真的感觉自己变成了孩子,短脚短手地跟在她身后。不过,我的心情也很好,就像过年那样,一年结束了,新的岁月开始了的那种感觉。

我们走了很远的路,一晚上,就走出很远很远,也不喊累,也不喊饿。我只顾着追随沈秋的脚步,顾不上看她领我去什么地方。

一个一个的山头,我们翻过去。

有时候也歇在那些山头上,稍微打个盹儿,短暂地入梦。好像并没有因为睡着了就耽误行程,好像一直在走路。入梦时的山头和醒来时的山头,是两样的。

【作者简介:阿微木依萝,作家,现居湖南常德。主要著作有《檐上的月亮》《出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