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办发〔2021〕2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10日


附件: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