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取名字,其中可能意味着某种气息、情绪、符号,因为这里面会有隐喻、象征,也有一些名字是没有意义的,随性的。在小说《羊都说话了》里,每个人物的名字基本都能映射出自己的命运,牧羊人柯巴是一个单身汉,在彝族传统的社会里,像他这样的出身会被嫌弃,甚至歧视,而柯巴其实是狗的名字,这暗示了他的命运;而村长拉吉的小儿子伊阿斯在彝语里意思是什么都不懂,他对整篇小说情节的发展非常重要,但确实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巨婴,说来荒诞,却在情理之中;读书人特伊的名字,意思就是书籍,他像个旁观者,冷眼看着一切悲剧发生,他的命运像纸一样,被无情撕碎。

以前,在彝族地区,由于封闭,和外界联系少,所以人的认知也有限,时常有荒诞的事情发生。比如小说里,人们不知道自然现象日全食,所以会说:天生出现了两个太阳,一个太阳在吃另一个。不懂这是祥瑞之兆还是不祥,所以会用原始的宗教仪式来祛灾祈福,而这一切又更像是一场阳谋,羊到底有没有说话,其实不重要,对牧羊人柯巴来说,这是他想博得关注的谣言;对村长拉吉来说,这是他想测试队伍的手段;对祭祀吉克来说,他想通过这段荒诞的谣言来满足他杀牛的执念。所以,这一切都只是人间游戏,都是人心在作怪,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荒诞的故事。这篇小说里。我刻意模糊了它发生的年代,因为,这些并不是年代刻印的疤痕或是荣誉,我只是想通过这样一场谣言的盛宴,理清人心的纹路。

写小说已有三年,写得很少,但我还是非常喜欢。每完成一个作品,都会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也享受写作的过程,这像是一场心理的长跑,会出汗、会喘息,也会在到达终点的时候得到空虚的满足感。我一直在想我为什么写小说,为了名和利,为了在灵魂里挖隧道,为了某个人发出声音,为了重塑一个民族的骨骼——其实好像都有。很多时候,我会陷入自我的泥潭,所以,写作也是为了寻找出口,是自我救赎。其实这些好像又都不重要,因为没有写出来,说什么都没用。所以,我觉得作品就是一切。我抒写的对象基本都是彝族人,因为我熟悉他们,热爱他们,怀疑他们,在小说里让他们生,让他们苏醒,也让他们假装睡着,很多时候,他们会消失,会莫名地离开,然后带着不明来历的荣誉归来,在他们离开的时间里,他们的故土没有任何变化。我喜欢他们的离开。喜欢他们摸着石头过河,喜欢他们步履蹒跚却一直埋头前行。总有一天,我要让他们露出幸福的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