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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国•罗江诗歌节”第二届“全国十大农民诗人”评选活动启事
来源:四川作家网 编辑:梁曌 时间:2021-04-15

“中国•罗江诗歌节”是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德阳市罗江区委、区政府承办的文化节会活动,自2006年起,每两年一届,至今已连续举办七届,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力。受第八届“中国•罗江诗歌节”组委会委托,《星星》诗刊杂志社承担第二届“全国十大农民诗人”评选组织工作。为更好地开展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工作事项公布如下:

一、评选安排

1.材料征集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农民诗人,将个人参评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参评专用邮箱:1668662871@qq.com,过期不再受理。

2.评选阶段

2021年7月1日至8月31日,完成参评资料的初审、初评、终评、公示等工作。

3.颁奖阶段

2021年9月,“中国•罗江诗歌节”期间举行颁奖活动。

二、参评条件

本人户口登记在农村,且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年龄不限;2010年1月1日以后,公开出版或发表过诗歌作品的作者;诗歌作品主题不限;诗歌体裁不限,新、旧诗均可。

三、参评材料

1.身份资料

参评作者家庭户口薄第一页(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参评作者个人信息页的电子文档(JPG照片格式)。

2.创作成果材料

(1)填写“中国•罗江诗歌节”第二届“全国十大农民诗人”参评申报表(见附件)。表格请在“四川作家网”公告栏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sczjw.net.cn/gonggao/

(2) 2010年1月1日后,公开出版诗集样书或发表的个人代表作电子文档(JPG照片格式)资料。

公开出版诗集,请提供申报表所列诗集样书各1册;

期刊发表作品,提供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作品页电子文档;

报纸发表作品,提供报纸第一版和刊发作品版电子文档。

3.社会影响力证明资料

(1)作品获奖证明资料电子文档(JPG照片格式),包括:获奖证书、奖杯等能证明其获奖的资料。

(2)公开出版或发表作品的社会影响力证明资料的电子文档(JPG照片格式),包括:对其出版或发表诗歌作品的公开宣传、报道及评论文章。

4.参评材料要求

(1)参评的代表作品须为个人独立创作,不受理多人合作创作的作品申报。

(2)为践行绿色环保理念,本次参评材料除样书外只接收电子文档申报,不接受纸质材料申报。

(3)JPG照片格式的电子文档要求清晰并可阅读,文件不小于4M。

 四、联系方式

1.样书邮寄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85号

星星诗刊杂志社

邮编:610012

2. 联系人及电话

评奖办  028-86530245

童剑    13980006403

任皓    028-86513006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罗江诗歌节”第二届“全国十大农民诗人”参评申报表


星星诗刊杂志社

2021年4月7日

附件下载:“中国•罗江诗歌节”第二届“全国十大农民诗人”参评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