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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江文学周”首届“嘉陵江文学奖”征稿启事
来源:四川作家网 编辑: 时间:2023-06-0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继承弘扬嘉陵江流域优秀文化,打造嘉陵江作家群,促进嘉陵江流域文学事业大联合、大繁荣、大发展,助推南充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四川省作家协会与南充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23年开始,举办“嘉陵江文学周”系列活动,设立“嘉陵江文学奖”,每两年一届。为评选奖励优秀文学作品,特面向在川、渝嘉陵江流域沿线23个县(市、区)出生或工作、生活的作家,征集反映嘉陵江流域人文历史、自然风光、民风民俗、传统非遗、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优秀文学作品。征稿启事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作家协会、南充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四川省作协创作研究室、四川省作协创作联络部、中共南充市委宣传部、南充市文联、南充市作家协会;

协作单位:川渝嘉陵江流域沿线23个县(市、区)文联、作协。

二、征集范围

在川、渝嘉陵江流域沿线23个县(市、区)出生或工作、生活的作家。分别为:

(一)四川省嘉陵江流域沿线17个县(市、区)

广元市:昭化区、朝天区、利州区、剑阁县、苍溪县;

南充市: 高坪区、嘉陵区、顺庆区、阆中市、南部县、仪陇县、蓬安县、西充县、营山县;

广安市: 武胜县、岳池县;

达州市:渠县。

(二)重庆市嘉陵江流域沿线6个区

合川区、北碚区、沙坪坝区、渝北区、江北区、渝中区。

三、作品时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出版社、期刊首次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原创文学作品。

四、作品体裁及主题

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文学评论。作品需反映嘉陵江流域人文历史、自然风光、民风民俗、传统非遗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成就、人民踔厉奋发的精神面貌等。作品主题积极向上、内容健康,富有较高艺术水准和时代气息。

五、征集时间

2023年5月30日至8月31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特别说明:不接受评奖年限内已获国家级文学奖项的作品申报。

六、奖项设置及奖金

(一)主奖:设嘉陵江文学奖·小说奖、散文奖、诗歌奖、报告文学奖、文学评论奖5类。每类作品评奖1部,共5部获奖作品,每部奖金3万元。

(二)优秀作品奖:设嘉陵江文学奖·小说优秀作品奖、散文优秀作品奖、诗歌优秀作品奖、报告文学优秀作品奖、文学评论优秀作品奖5类。每类评奖2部(篇、首),共10部(篇、首)获奖作品,每部(篇、首)奖金5000元。

七、评委构成

由组委会邀请国内知名作家、诗人、编辑家、教授组成。

八、征集要求

(一)申报作品应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增进文化自信自强,有利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二)主奖参评作品为评奖年限内在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国家级期刊、出版社首次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散文(散文集)、诗歌(诗集)、长篇报告文学(或报告文学集)和文学评论(或文学评论集);优秀作品奖参评作品为评奖年限内在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省级及以上期刊首次公开发表的长篇小说(13万字及以上)、中短篇小说、散文(5000字以上)、组诗(不少于100行)、报告文学和文学评论作品(5000字以上)。

(三)本次作品征集只接受协作单位团体申报,每个协作单位申报作品分门类不超过2件。不接受个人直接向组委会申报作品。被协作单位推荐的参评作者须填写《首届嘉陵江文学奖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图书参评作品须提供样书原件10本、作品电子文档。

报刊发表参评作品须提供报刊原件1份,发表(选载)报刊封面(报头)、版权页、目录页、作品正文(超5页拍照前5页)的原件扫描件1份及复印件9份,电子文档(JPG格式照片),作品全文电子文档。所有电子文件请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并标注作品名。

各协作单位对本地作品进行初选并签字确认后,快递至四川省南充市惠民街南充日报社大楼14楼市作协评奖办。

2023年9月,由首届嘉陵江文学奖组委会对外公布获奖作品名单,并于10月在南充市举行颁奖典礼。

十、联系方式

投稿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惠民街南充日报社大楼14楼首届嘉陵江文学奖组委会;

邮政编码:637000;

电子邮箱:670242934.qq.com;

联系人:刘海,电话:13989198788。

说明:本次征稿奖励活动所有解释权归嘉陵江文学周组委会。


附件:“嘉陵江文学周”首届嘉陵江文学奖作品申报表.docx

 

嘉陵江文学周组委会

2023年5月30日